笑林“卖拐”:又一例名气变现的黑色标本
王石川
不久前,一个由著名笑星笑林代言的“玖玖理疗裤”广告无处不在。广告声势浩大,动用了明星、老一辈艺术家等,还有一位据称来自河南开封大相国寺的高僧空智大师。而事实上大相国寺根本没有这名僧人。在广告中,玖玖理疗裤声称包治百病,实际却是一条普通衬裤。(3月20日中央电视台)
http://news.sohu.com/20090320/n262898988.shtml
笑林的这一虚假代言,被称为真实版的卖拐。其实,相比于小品中的卖拐,这一代言危险性更大、传播面更宽、影响也更恶劣,毕竟卖拐尚是单向度的诱骗,是一对一的狡黠诱导,并且骗子还算有些隐蔽,而这一代言则是全方位轰炸、立体式蛊惑,面对的对象是无数消费者,诈骗胆量也更有恃无恐,最可怕的是它以“合法”的名义大行其道。
且看这天花乱坠的的广告词:这条神奇的衬裤,从头到脚包治百病,从腰疼腿痛到目前国际医学界都难以攻破的难关,玖玖理疗裤都给你打了保票,高血压、高血糖94%有效,脑中风、偏瘫、心脑血管病98%有效,男性病、妇科病、静脉曲张、骨质增生,不打针,不吃药,更不用手术,只要穿上这条衬裤,生病的患者就会90%以上有效。
相信面对这一神乎其神的鼓吹,每一个有着常识判断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是骗人的鬼把戏。那么笑林为何为虎作伥呢?毕竟,笑林是个有着耀眼身份的名人——中国铁路说唱团团长,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北京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尤其耐人寻味的是,他还是法学硕士。以其身份,无论是政治觉悟还是法律知识,他都不应该充当如此寡廉鲜耻的帮凶,遗憾的是,有政治身份并不代表有政治辨别力,有法律知识也不代表有法律素养,笑林什么都不缺,他缺的是常识判断,缺的是法律敬畏感,缺的是道德底线。
那么,为何常人都应具有的常识判断、法律敬畏感和道德底线,笑林偏偏不具备?说白了,在利益驱动下,他太急于将名气变现,人一旦利欲熏心,就会被猪油蒙蔽了心灵,就会视法律法规、道德规则为儿戏。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一些明星偏偏把这道理虚置一旁,匍匐在高额代言费面前,成为一些不良产品的吹鼓手、马前卒。笑林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近年来关于明星违规代言陷入舆论漩涡的例子可谓多矣,为何还有那么多明星前赴后继、毫不引以为戒?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高额代言费是威力无比的春药,让他们欲罢不能,大为失态;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或者缺乏足够威慑力,明星代言的法律风险太低。
日前,国家5部委联合出台文件,对名人代言广告做出了新规定,禁止聘请非专业人士担任医疗节目嘉宾,禁止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尽管这并不针对明星,但还是让全国政协委员冯小刚大为不满,称:“法律也开始欺负明星了,有点欺负人,而且欺负的没有道理。”实际上,相比于外国——比如,法国一位电视主持人曾因为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的功效——我们的明星受到的法律惩处和道德谴责委实太低了,但还是有些人不满意,真是其可怪也欤?
有一种为明星辩护的声调值得注意,认为明星不具备质检能力,他们也无法分辨他们所代言产品质量的优劣,这是经不起推敲的。以“玖玖理疗裤”为例,其夸大其辞的骗术,连一般人都不相信,笑林难道会相信吗?再比如,一些明星明明一头短发,为了代言洗发水,不惜戴上假发;明明人丁兴旺,并未绝嗣,偏偏充当不孕不育企业形象代言人;身为体育明星,明明知道碳酸饮料对运动成绩不利,偏偏代言可口可乐广告……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不是没有鉴别力,而是没有道德,以至利欲熏心。再说,如果怕承担风险,拒绝代言就是了,像倪萍,无论多少报酬,都坚决不再拍食品药品广告。
笑林“卖拐”,这是又一例名气变现的黑色标本,要杜绝诸如此类的黑色标本,除了加大法律惩处力度,让明星葆有常识判断、法律敬畏感和道德底线,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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