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钉子户”是一个失意的标本
3月22日之前,网上盛传的中国有史以来最牛的钉子户必须自行搬迁。这是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今天下午给钉子户的户主杨某下达的限期履行通知书。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3月20日《法制日报》)
“胳膊还是没有扭过大腿”,备受关注的最牛钉子户接到了法院的“最后通牒”,那座茕茕孑立的“孤岛”在3月22日之后将不复存在。“孤岛”的消隐让人黯然,因为就在几天前——3月16日,酝酿13年之久的《物权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被高调通过。对此,有人激越感叹:“这一被称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已悄悄迎来了法制史上一个划时代的历史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诞生。”话音甫落,“噩耗”已来,不能不令人扼腕。“最牛钉子户”之所以赚尽眼球,因为在长久和未来的历史语境下,它都是一个足以铭记的标本。
“最牛钉子户”之所以是标本,首先在于它有利于匡正世人的观念。长期以来,“钉子户、难缠户、老大难户”,以及“刁民”、“赖债户”等等指称,极具道德歧视和法律羞辱的意味,却不仅存在普通人嘴边,一些法律从业人士和官员动辄挂在嘴边,动辄斥责敢于维权的人、不那么服帖的人是“钉子户”、“难缠户”,甚至不无得意地指示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敢抓敢碰、一抓到底”。这真让人悲从中来。户主杨某被冠以“钉子户”的称号,无论是戏称还是贬称都是对他的不尊重。户主杨某维权一事影响广泛,值此良机,为错误的观点纠偏可谓正逢其实。
举世瞩目的《物权法》刚刚被高调通过,它最振奋人心之处就是保护合法私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针对拆迁问题,《物权法》明确规定,征收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刚刚获得通过,尽管要等到10月1日起才正式施行。但是重庆杨某住处被征用一案,堪称解读《物权法》最鲜活的范例,对于树立《物权法》的权威更是不可多得的新例。如何妥当处理该案,将对稳定人们对《物权法》的信心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正如法学泰斗江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物权法》最重要的是实施。
“最牛钉子户”之所以还是标本,更在于它隐喻的公民权利。网民们为何在“钉子户”前面加封史上最牛?究其原因,一般“钉子户”在强大的公权机器面前往往很快败下阵来,杨某能坚持如此之久委实不容易。网友不吝溢美之词的赞美,其实暗含着对一些部门动辄打着“维护公共利益”幌子行侵犯私权之实的深恶痛绝。这种心理其来有自,对一些霸道而野蛮的拆迁怪象我们并不陌生。以本案为例,重庆九龙坡区房管局称,“被拆迁处成了一片废墟,又在轻轨线旁边,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影响城市形象的说辞我们可谓听多了,其实让公民安居乐业才是最好的城市形象。
3月20日,南方网罗列了国外的一些经典的“钉子户”形象。比如,英国一位83岁的老妇,任凭房地产开发商威逼利诱,她就是拒绝从她出生的小屋搬出,眼看着周围建设的豪华公寓把她的小屋淹没,她就是不为所动。再比如,华盛顿的“钉子户”斯普瑞格思夫妇,建筑商为了开发所需,提出了三百万美元高价购买他们的“蜗居”,但他们就是不肯妥协。为什么国外的“钉子户”面对金钱和权力的施压,为何能安然无恙、得保全身?这实在耐人寻味。如果杨某的住宅不被强行拆迁,这一标本所具有的深远意义该多么让人欣慰。遗憾的是,那座风雨飘摇的“孤岛”,在种种可知的风浪面前即将倾覆,这个标本将要永远失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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