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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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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

(2006-11-01 09:53:29)
分类: 有关房地产
        昨日,神仙派好友马越先生将最新博客文章《取消预售购房人将是最终受害者》一文发来,希望我能提提意见并发表一下看法。其实对于任何新政策、新制度的发布,本人本无资格去评头论足。但文中提到的中青报“《预售制度成房地产业万恶之源 121号文件将执行》”这篇文章,实在让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本人在一个月前的博客文章《媒体们,请拉开发商一把》一文中,曾就媒体在房地产行业遭受的不公正舆论环境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而深感悲哀。当时曾有众多评论纷纷质疑:是否言过其辞?是否在转移房地产行业自身存在的矛盾?对此,就请看看这篇出自《中国青年报》的标题文章《拿着预售证却办不了个人住房贷款重申121号文件能否撬动商品房预售制度。由于水平有限,本人不对文中内容做更多评论,仅就其文中的黑色标题部分:“专家:预售制度是房地产业的万恶之源”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预售制度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姑且不说,即使该制度存在着诸多不足,难道就可成为“房地产业的万恶之源”吗?房地产业通常碰到的土地问题、拆迁问题、质量问题、物业问题与预售制度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吗?这个帽子扣得实在太歪了,歪得实在可笑!我不相信作为《中国青年报》的记者专业水平会如此之低,因此只能设想该文作者使用如此大帽,实为吸引读者眼球,增加阅读量,功利之心太过昭然!
        二、作为极具严肃性、权威性的国家大报《中国青年报》,在重要版面竟然出现“房地产业万恶之源”之类极具煽动性、极具贬低性的标题文字,是否可以被认为存在严重失误?探讨这个问题,为什么没有去听听多方面的意见,而只是把某位专家的一家之言如此放大,是否可以被认为有失媒体客观公正的原则?这种不负责任的引发矛盾的行为是否与国家目前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背?
        三、作为评论或探讨性文章,发表一家之言本无可厚非。但如此不负责任、八卦性的标题出现在《中国青年报》的经济版面上,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对房地产行业的社会评价,私底下可以任意评说,但作为政府喉舌的《中国青年报》,面对上亿的青年读者,你们的判断、你们的论调,就是政府的声音,不能如此不负责任啊!《中国青年报》尚且如此,其它媒体就更加变本加厉了!仅仅几天的时间,该篇文章现已变身为《预售制度成房地产业万恶之源 121号文件将执行》的文章而到处被转载!现在很多对房地产行业的不公正舆论就是这样慢慢形成的,普通百姓就是这样被慢慢蛊惑的!
        四、最后,依旧回到本人一贯的观点:房地产行业确实存在着诸多不足,我们愿意接受政府、社会的监督,也会勇于面对这些问题。但希望社会能够摘掉有色眼镜,客观、公正的看待目前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给这个行业一个正常的舆论环境。只有这样,房地产行业才能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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