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与白
哦,天哪!
关于美的产生,历来有许多说法:有人认为美是客观的,所以世界上有很多东西,虽然观赏它的人观念千差万别,但都认为它是美的;有人认为美是主观的,所以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有人认为它美,有人认为它不美;于是产生了第三种观点,即美是主客观的结合,是客观事物在人主观上引起的反应。从逻辑上来讲,第三种观点更接近事实,也更能灵活地解释美学上的各种现象。我以为,说得再具体一些,事物的美可以分为“美质”和“美感”,美质就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可供审美的元素,而美感则是美质在人心目中引发的愉悦和喜爱的感受。
我想追问的是,美质的最基础元素是什么呢?也就是说,事物至少必须具备什么特质才可能引发人的美感呢?这似乎很难从纷繁的事物中进行分析和界定,但可以从大量的审美案例中加以概括和提炼。
大海会给人波澜壮阔的雄壮之美,它的辽阔、它的汹涌或宁静,让人产生无限的联想,可是如果我们走在堆满垃圾、扔着臭鱼烂虾、聚集苍蝇蚊虫的海边,是不是还会产生欢欣和留恋之情呢?
鲜花大多能够引发人的美感,是它的颜色、形状还是芳香?如果我们把一朵美丽的鲜花插在牛粪上,是不是还有很多人心情愉悦地去欣赏它?
音乐经常给人以美的享受,可是如果聆听一首音乐时,时不时跑出来一些杂音,我们是不是还会陶醉在优美的旋律里?
绘画以其线条、色彩、构图给人营造一种美的意韵,但是一张沾满污秽的绘画作品,是不是依然具备审美的可能?……
小时候经常听妈妈叮嘱:穿衣戴帽,旧一点、打了补丁都没什么,人家不会嘲笑、厌恶,但是一定要整洁、得体。生活中无数事实也告诉我们:洁净,是美质的最基本元素。因此可以说,“净”是美的前提条件。
一只漂亮的杯子盛着浓厚醇香的咖啡,不仅可以供人饮用,同时还以其色、香、形给人以审美的享受,可是如果有人像《围城》中的赵辛楣一样向杯子里吐一口唾沫,谁还会觉得它美呢?古人有“君子远庖厨”之说,难道他们不欣赏菜肴的色香味?不是,他们回避的是宰杀、淘洗等过程中的血腥和污秽,而那些不洁的东西、过程,都是影响他们用餐时审美的因素。几乎所有人都喜欢婴幼儿,为什么喜欢呢?长相?声音?动作?可能都有关系,但最根本的是婴幼儿的纯,清澈的眼神、单纯的目的、洁净的灵魂。
金开诚在《漫话清高》里举过一个例子:
李白,只做过短短一段宫廷诗人,还敢公然声称“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本人又很希望得到清高之名;然而他却终于未成公认的清高样板。原因可能是他有时用世之心过于急切,又极为自负,比较缺乏恬退风度;而且他有了做官的可能便得意地声称“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没了官做则又傲然声称“长安宫阙九天上,此地曾经为近臣”,“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共杯酒”,诸如此类的话,就很难和清高挂钩了。
为什么才华横溢、个性傲岸的李白却与清高无缘呢?原来是他人生的动机不够纯粹,言行常常不够一致。那些让人怦然心动或者崇敬仰止的人都是信仰专一、意志坚定、品行纯正、心口如一的人——他们总在这里或那里表现出令人赞叹的纯净、淳朴、醇厚。
不论是自然风景、人工制品,还是人的外表和品行,洁净、纯粹都是成为欣赏对象的美质要素。
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表达了善与恶、灵与肉的搏斗,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与精神世界。而我想说的蓝与白,可能不涉及如此深奥的命题,它只是颜色的组合,以及这种组合给人心情带来的影响和对事物美质的审美体验。
蓝与白的组合,给我的印象一直是最洁净的,比纯白或纯蓝还显得洁净。这个感觉起于何时何地何故,已经无可确切地考求。上小学的时候,每到儿童节,老师让我们准备的演出服装都是蓝色的裤子、小白鞋和白上衣。这样的装束穿在自己身上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是看同伴穿会觉得非常干净、爽气,特别是排成方阵的时候,画面清新整洁。而日常生活中,妈妈也喜欢给我们买蓝白相间的海魂衫,这种选择可能和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系,但是自己的体验是真实的,穿着觉得清爽、灵动、带劲儿。或许这就是我早期接受的色彩审美启蒙?
小时候的生活环境虽然粗放,却有一种天然的淳朴,天空总是瓦蓝瓦蓝的,偶尔飘过一朵白
云,能把人的心都吸走。年少时的生活体验,让我对蓝天白云有一种强烈的留恋。那次去九寨沟,回程在九黄机场误机,漫长的等候让同行者焦灼不安,而我却度过了一小段美好的时光。候机厅外,亮蓝的天空下大块大块的白云悠然地飘浮着,把我的思绪带到了一个纯净的国度,那里有穿着白色长袍、手拿《圣经》的父母,有舒缓悠扬的赞美诗,有长着一对洁白翅膀的小天使……一位哥们儿从背后拍我肩膀,说:看着翱翔的雄鹰出神呐?回过神儿,才发现自己的眼眶有些潮湿——我被那蓝与白搭配的天空感动了,对周边的一切也都充满了喜爱,对误机事件也觉得没什么不好的。美是一个神秘的东西,它可以化解现实生活中的一切不快、烦恼和忧伤,让人的心里满是纯净和欣喜。
来这座海边小城落脚生根,很大程度上是受小城的色调影响的。你想想啊,蔚蓝的大海、洁
白的海鸟、浪花和船帆,蓝色的屋顶配上粉白色的墙壁……还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明快、更干净呢?真正进来以后,发现小城并不是我想象的那种色彩,甚至也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洁净,但是她的样子已经被我设计在心里了,我相信她早晚会是这个样子,所以对她的喜爱一直不曾改变。一位朋友曾对我说,喜欢是一种超越现实的情感,尽管现实可能并不完美,但人的情绪会不自觉地帮它掩饰那些缺陷,让自己保持始终如一的依恋。朋友说的可能是人与人的情感,可何尝不是人对美的倾慕呢?美感不明所以地发生了,竟至于人不得不对它屈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甚至对它唯唯诺诺、自欺欺人。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但是对于美感而言,从来就没有人试图去思议它,一旦人产生了研究、判别的心念,美感则顷刻瓦解,覆水难收。
那次陪孩子去听理查德的钢琴演奏会,
心里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情绪。这位钢琴王子,我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开始接触、了解他的音乐的,几十年过去了,要见到真实的人,他还是当初我印象中的理查德吗?在漫长的等待之后,他出场了,和蔼、谦逊,有点顽皮——是,他还是那个样子,灵动而不张扬,细腻而不纠缠。“王子”这个词,在生活中我是比较讨厌的,总觉得有些纨绔之气,甚至有点故弄玄虚、欺世盗名;但是用在理查德身上是多么贴切啊,彬彬有礼、落落大方,那种清新与自然是岁月无法侵蚀的高贵。他的服饰随着乐曲的变化而更换,白色,红色,突然他穿着一件粉蓝色的西服出现在灯光下,全场掌声如海潮般响起来,经久不息——这正是他最初出现在磁带封面上的颜色啊,粉蓝的西服配着洁白的小翻领。这个狡猾的艺术家,他深知人们喜爱他的音乐,也深知他的音乐是配着粉蓝的颜色走向听众的,于是他在几十年以后,再次用柔和的音乐、柔和的蓝色把观众带回到过去充满幻想的岁月。昙花一现的美是应景的、炫目的,而穿越岁月的美才是记忆的、恒久的。所有人对音乐的喜爱都会停留在自己某个特定的年龄上,即便是那些让年轻人哂笑的老歌儿也都录制了曾经的年轻时光。理查德给我们这代人录制了粉蓝色的《命运》、粉蓝色的《秋日私语》、粉蓝色的《献给爱丽丝》……一个粉蓝色的时代。
美,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身上背的包,不就是用来装东西的吗,却要花几百几千上万块钱去买那种感觉,那种拥有美的自豪。湖边的别墅,临湖一面和不临湖那面,相差几十万元,与湖的距离不过两三米的差距,几十万的差价就是为了一窗湖光水色的风景啊。我们可以用钱买到蓝白相配的服装,可以用钱购买水天一色的风景,而蓝天白云中蕴藏的美质却无法购买;更无法购买的是洁净带来的美感,那种放到漫长历史中浮沉而依然勾魂摄魄的纯粹之美。
2014.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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