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语言的感官化
哦,天哪!
一天中午,家里做了啤酒卤肉,颜色诱人,香气扑鼻。我说:咱们用一句话来表达一下对卤肉的感受吧。一家人都同意。
我说:“让人食欲大开。”
孩子妈妈说:“让人馋涎欲滴。”
孩子说:“看着就让人的舌头发痒!”
经过一番讨论,一致认为孩子的这句话最好。虽然三句话都表达了卤肉给人带来的生理反应,但是语言特点不同,作用于人的刺激点也不相同——“食欲大开”是一个比较抽象的说法,看了想吃,不能让人感受到说话人的具体感觉;“馋涎欲滴”就好一些,它作用于人的生理反应,看了要流口水,不过这是一个大众化说法,没有什么新奇的;而“舌头发痒”不仅仅说出了生理反应,而且是大家没说过的话,更加确切地表达了说话人的独特体验。
比较这三种说法,我们可以用两组概念来界定它们的区别:一组是“概念化语言”和“感官化语言”——只是简单传递信息,不能调动读者或者听众参与感受的语言就是“概念化语言”,能够激活受众感觉器官参与体验的则是“感官化语言”。比如“他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高兴”就是一个概念化语言,它只是传递了一种心情的类属,不能引发受众的体验;而“他听到这个消息浑身的肌肉都在抖动”,“肌肉都在抖动”表达的是一种感受,受众会用心去体验这种生理反应。前面的例子中“食欲大开”属于概念化语言,而“馋涎欲滴”和“舌头发痒”则属于感官化语言。另一组是“大众化语言”和“陌生化语言”——大家习惯使用,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语言就是“大众化语言”,而用独特方式表达说话人独特体验的语言则是“陌生化语言”。大众化语言受众一听就懂,不需要花费心思去琢磨;陌生化语言则需要受众用心揣摩说话人当时的感受,并由此将自己的体验融入说话人的感受之中。前面例子中的“食欲大开”和“馋涎欲滴”都属于大众化语言,而“舌头发痒”则属于陌生化语言。
文学语言除了要把文章的意思传递给读者,更重要的是要引起读者的共鸣,从而激发读者参与二次创作的热情,并在二次创作中深化对文章的理解,享受文章带来的独特体验,从而实现文章的传播价值和审美价值。平时我们经常评价说某篇文章语言生动形象,“生动形象”的语言就必须作用于读者的感官系统,而不能泛泛地传递一个意思,也就是说能够给读者深刻印象、让读者沉浸其中的文章,经常使用感官化的、陌生化的语言。例如,白居易的诗歌语言以明白晓畅著称,但是他的《琵琶行》里有很多诗句让人过目不忘,就是因为那些语言是作用于人的感官的,而且是诗人独特的体验。“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声音作用于人的听觉,诗人却在无声中感受到琵琶女深藏于内心的愁怨;“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不说听了琵琶女的音乐产生了什么样的情绪,却用泪水这一感官化的语言来表达,而且用比较谁流泪最多的方式强调自己与琵琶女产生的强烈共鸣,直观而又新奇。
再来看看许俊文先生的《乡村的风》中的一个片断:
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从作者的描写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回到家乡豆村那种欣喜、亲切、陶醉的情绪。如果用“欣喜”、“亲切”、“陶醉”这一类词语来表达,便属于概念化语言,读者虽然知道他的情绪是什么,却未必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这种情绪,于是作者把这种情感转化为具体的形象,先用拟人手法写出了乡村的风那种顽皮的性格,亲切、欣喜就在那一连串的动作中表现出来了;然后作者又把乡村的春天的风写成一只小花狗,通过触觉来感受故乡对自己的亲热;最后作者又通过嗅觉去感受故乡秋天的风里那种浓浓的醇意,通过比喻来表达自己陶醉的心情。在这一段描写中,作者几乎没有写到自己的情感,只写对故乡的风的真切感受,但是哪个读者感受不到他的独特的情感呢?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艺术对世界的把握与表达往往抛开抽象的理性解析,代之以直观、生动的形象描述,从而让读者抛开实用的态度和科学的态度,直接进入感知欣赏,从而达到美学中关于审美的“直观性”特点。这就是文学语言应该尽可能感官化的理论依据所在。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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