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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应有三趣

(2009-12-18 23:45:25)
标签:

写作感悟

教育

分类: 写作探路

好文章应有三趣 好文章应有三趣
——兼析许俊文《乡村的风》
哦,天哪!

    文章,就是生活透过“我”而落到了纸上。所以文章往往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也正因为有了个人的东西,无以数计的文章、甚至同样题材的文章才依然有它的读者,文章才能层出不穷地写出来。文章里究竟有什么东西在吸引读者呢?或者说到底文章应该具有哪些元素才算得上好文章呢?我们抛开高深的理论分析,单从浅层来看,文章至少应该有“三趣”,即风趣、情趣、理趣。
    报刊、网络、手机上的一些小幽默、小故事,许多人都爱读爱传,乐此不疲,这些小文字的思想内涵几无可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爱看呢?究其原因,是文字很风趣,能够逗人一笑。那么文章要想让人爱看,也应该具备这样的元素。当然正规的文章是不能传播一些不健康的东西的,但这些小幽默、小故事追求生动的语言、奇特的构思、出人意料的逻辑还是可以借鉴的。我们这里所说的“风趣”不只是幽默、搞笑,重要的是强调文章要有较强的可读性,体现的是化抽象为具体后而产生的激活人们形象思维的广度和深度。
    写故乡之情的文章可以说多如牛毛,但有些文章读过就忘了,而有的文章却让人感同身受、记忆深刻。先看看许俊文的散文《乡村的风》开头一段描写吧:
    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短短的一小段文字,乡村的风形象多变,一会儿是调皮的小手,一会儿是撒娇的小狗,一会儿又是洒了一路的酒香,那动作、那神情、那气息宛然就在眼前,让人随着作者的思绪感受到回到家乡的喜悦与陶醉,一种无法表达的感受在细腻的描写中被恰到好处地传递出来,风趣,耐读。
    现在网络上、报刊上的文章多如牛毛,如果不能让读者有兴趣读下去,写作就达不到传递信息的目的,文章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文章的第一要素就是可读性。
    文章的第二要素应该是情趣。这里所说的情趣也不仅仅是指文章有意思,主要是指文章要表达丰富的思想感情。众所周知,在人类的认知领域,形象思维是先于抽象思维的,所以形象化的内容容易引起读者的兴趣;而在感受领域,人的感情则优于理智,日常生活中人们更容易被感动,却不是很容易被说服,许多人容易感情用事,都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一篇文章要想达到征服读者,感情因素是不能不优先考虑的。还来看许俊文《乡村的风》中间的片断吧:
    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再次回到从小生长于斯的乡村,作者除了充满喜悦之情,对乡村的生活有哪些理解呢?作者就是通过这样一段文字来表达的。乡村在作者的眼里是什么样子呢?炊烟是充满诗意的狂草,莲荡乱出了淳朴的率性,鸟巢是凋零后的音符……虽然是描写,但对乡村生活中那种自然之美、淳朴之美、衰而不伤之美的热爱溢于言表。没有如此深厚的情感,怎么可能从落后、杂乱、衰枯之中看出如此细腻、真切的美来呢!
    文章的体裁和题材可能千差万别,但不论什么文章都可以传达作者的心音,包括一些大家的理论文章也都时不时地闪现出作者的心迹。如果写作时眼前站着自己的读者,谁都不会让自己的文字像砖头一样生硬,何况很多文章本来的目的就是要传达情意的,怎么忍心写成清汤面、白开水呢?

    当然,好的文章除了具备上述要素外,还要让读者有所收获,也就是给读者以启示和借鉴,这就是文章的理趣。理趣是文章的灵魂,也是文章产生增值的关键所在。现在好多文章写得拉拉杂杂,读完却找不到文字中的内核,也就是一些写作理论中所说的“当代文学的精神缺失”,很多文章、作品缺少那种引人向善、呼唤爱、争取光明、明辨是非,正面造就人的内核,而以暴力、血腥、情欲、看不到一点希望的沉吟来给读者造成感官上的刺激,甚至渐渐走向猎奇、以偏代全的歪路,这样的文学不算是好的文学。所以,在文化、文学逐渐平民化的今天,认真反思一下文章的价值取向是很有必要的。还是来看看许俊文《乡村的风》的结尾部分吧:
    乡村里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拔又一拔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庄稼在风中拔节,驴马在风中发情,鸟雀在风中飞翔,蟋蟀在风中浅唱低吟……
  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短短几句话,就把乡村的风的内涵揭示出来了,风不是乡村所独有,但中国乡村的风最能体现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它是自然之风,催生新绿也扫荡枯黄;它又是历史更替、时代发展的社会之风,在这样的风里,乡村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作者笔下的风经历了三次蜕变:开头借助风来表达自己回到乡村的感受,是感情之风;中间又用风来表达对乡村诗意生活的理解,是民风之风;结尾则表现了自然与社会发展的规律,则是哲理之风。
    要使文章表现出一定的思想火花,就必须意识到文章所承担的使命,必须理解一切文学皆人学的道理,只要你时刻想着让读者在感兴趣、受感动之余,还能得到一些人生启示,就一定能做到以意驱笔,而不是为文造情。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意识地观察生活、思考生活、表达生活,才能以对读者负责的态度去面对写作。人们常说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其实是对文章价值的最直观的表述。
    文章中包含的要素当然不止上面所讲的这三个方面,但是一篇像样的文章至少要以这三点作为追求的方向,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所写文章的品位。

                                                      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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