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最后一个理由
茶余饭后:http://blog.sina.com.cn/houcheng
面对艰辛的生活,时常听到有人喊:不公平啊!每当听到这声呐喊,心里都不由得一惊:公平,什么是公平?我们所谓的公平,不过是要一个你这样对我的理由——同等条件下,为什么他可以这样而我不可以?你说,你说!
几年前我也会这样。索要接受不公平的理由,是人类一直在进行的自以为很有意义的事情。陈胜的声音最响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有种无种无从考察,但从我们亲历的事情来看,那是确乎有种的。后面的声音就有些低落了,“吾疾天下不均,今为汝均之”,矛头由掌握特权的人,转向特权本身,由统治思想而转向统治结果,其反抗的本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而今,这种要求则近乎乞求,“众生生而平等”,像痴人说梦,更像坐在冬天的阳光下的老人的呓语。
我不知道为什么人类对公平的要求会变得越来越低,大约是觉得人生在世几十年,拿着身家性命去吵去拼实在没什么意思吧,赶走了一个暴君,来的依然是暴君,人性原本如此,何必再弄得老百姓连安宁都得不到?于是人类渐渐变得平和了,“你想对我不公吗?可以,请给我个理由。”态度好一点的君王说,要理由吗?可以可以,你看我们早就规定要如何如何的。耐心不够的君王则声色俱厉,理由?可以,你从狗的洞子爬出来,我就给你理由!大家觉得很无聊,只好自嘲地说: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
这种公众心态似乎没有人能逃脱。曾经和一群热血青年一起大吼:我就不信天下还没有公理了!后来想想这话本身就很好笑——天下自有公理,可是这公理又能拿来审判谁呢?这个认识是在旁听一次庭审时开悟的。在被审判者的心目中,法官的判决总是不公正的,有的倾向于被告,有的倾向于原告。双方都承认,法律条文是公正的,为什么结果总是让人疑虑重重?大概就是法官所给的理由和事实存在着距离吧,而这距离的产生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椅子背后的事情没有人能说得清,正如老百姓所说,“大盖帽,两头翘,吃了被告吃原告”,因而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法律说如果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多少多少天内提起上述。上述的目的是什么?不过是给我更充分一些的理由,至于结果,本来就在不可知之中。其实最公正的审判应该是原告和被告自己,因为他们最清楚事情的真相。可是真让他们双方来审判自己,结果可能是公正的吗?
任何审判、决定,其根本依据并不是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因为这些东西的制定都渗透着人的主观因素。所有的审判者、决策者都会说,我们的依据是事实,可是他们采信的是事实的真相吗?事实的陈述已经带着主观动机,事实的采信又要经过一次主观判定,即便法官想尊重事实恐怕也是做不到的。
我这样分析,目的不在于说所有的审判和决断都是不公正的,而是在证明一个道理:所谓的公平,不过是所给的理由相对充分;真正的公平只能依靠良知来保证,正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说到这份儿上,你还会期待什么公平吗?你还会抱怨什么不公吗?你还需要别人给你提供公与不公的理由吗?
每次想到这里我都忍不住在心里笑,因为总是冒出阿Q的那句话:和尚动得,为什么我动不得?谁能给他一个公平的理由呢?
有时我也会煞有介事地说:我真为那些人发愁啊,现在为非作歹的,将来失去了特权可怎么见人啊?朋友就笑我:别把自己看得跟上帝似的,哪来那么多慈悲心肠!人家自有人家的活法!事实肯定是朋友说的那样,不过我依然觉得任何人的心里都是有是非的,不过有的人不愿承认罢了。但是不承认,那真正的审判就不进行了吗?在这自我审判中能不能理直气壮地给自己最后一个理由呢?
200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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