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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关系退房房产 |
分类: 楼盘点评 |
姜仁:“这几天我在忙着托关系退房!”
话说山东济南某楼盘5月初推出房源,开盘时有几十位客户当场交了定金(听说也是公司及销售人员的关系户,也是真心实意购买的)。不半月后,陆续有客户放弃了认购,随后就有人托了几层关系想拿回定金。
“去年是托关系来留个房号,买套房子,今年全反过来了”,购房人这样告诉我。与去年房地产市场相比,该楼盘主管销售的负责人不胜感慨,但迫于销售压力,购房人真想拿回定金并不容易。实际上,面临购房者退房请求的开发商并不在少数,但迫于销售量不足导致的巨大回款压力,大多数开发商并不愿意轻易放手。开发商认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退房是购房者违约,没有特殊的关系是不退房的,所以,出现了刚上来的托关系退房现象。
纵观市场,出现一个新现象,那就是初次购房者持币观望的人多了,买房后反悔的人多了 。截至5月底,某房地产网上的换套次排行榜上,高居换手套次前十位的楼盘90天内总换手套次达到675次,平均每个楼盘一个月内的换手套次达到20余次,而去年3、4、5三个月内全市的总换手套次只有今年的一半左右(换手套次是指楼盘认购注销以及成交注销的次数,两者相加就成了一定时期内该楼盘的换手套次)。换手套次的翻倍增加,意味着认购后甚至签约后却又反悔的市民在翻倍增长。购房者都在看市场打着自己的“小九九”。不久前的这个楼盘推出一栋房源,其销售单价较一个月前降了600元/平方米左右。这对前期业主而言,等于1个月内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缩水了6万元,于是该楼盘十几户业主要求集体退房。
在某楼盘售楼处,出现一方忙着退房,一方忙着节日强推优惠大联销。市场很明显一个现象就是,自去年10月二套房新政至今,楼市的房价没出现明显上涨,后期升值空间不明显或根本没有升值,使得投资型客户渐渐离场,市场出现冷清。笔者在走访中获悉,不仅仅是投资客退场,在当前楼市背景现状下,一些自住客户也选择了观望,不是犹豫不决就是坚决持币观望,没有购买意思。 开发商的不断加推和对退房的拒绝,是为了开发商解决面临巨大的回款压力,购房者此时提出退房,多数都被遭拒绝是可以理解的。
在退房请求遭拒后,有购房者选择了各种方式迫使开发商答应退房。律师认为,购房者自身情况不同,其退房的理由充分性也不同。一种情况,若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后后悔了,觉得自己考虑不成熟而要求退房,没有履行磋商过程,要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不必退回定金。第二种情况,若购房者对认购协议中的条款和开发商有了一个磋商的过程,在对买卖合同不满意的情况下要求退房,按照有关法律,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据笔者了解,但大部分人都认为:购房者是在签订了买卖合同后要求退房的,除非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开发商曾承诺不降价,否则购房者就要承担市场价格变化而带来的房产价值缩水。
关于退房条件,笔者也总结了粗略的10条,仅作参考。第一,延迟交房;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第三,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第四,拿不到产权证;第五,无法得到贷款;第六,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第七,房屋质量不合格;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第九,因质量严重影响房屋使用;第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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