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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经适房,山东玩过火了
文/姜仁
国家的本意和标准: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开发商在山东济南建起了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最小的160平方米,最大的295平方米。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一共是8栋楼房,全部被山东省直机关买走,这是在济南大家供认的事实,再现了省级机关对待经济使用房的态度。
当事人惊人的态度:面对这片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山东省直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各方态度惊人的一致,那就是集体保持沉默。让人寒心,这确实是“有钱大家赚,有福共享啊”的典范啊!
不管用的国家部委严格规定:众所周知,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和销售程序做出严格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那么,山东省直机关集体购买的欣欣嘉园翠薇居是一处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
山东的经济适用房超标程度:前不久,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济南市当地一家媒体上发布了一份公告,公告中说,“阳光舜城五地块8栋小高层住宅,即欣欣嘉园翠薇居,是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该住宅已于2000年全部销售给省直机关职工,任何单位无权销售该住宅。”公告中提到的山东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是济南阳光舜城项目中的一部分,它位于著名的千佛山自然风景区内,北依济南千佛山,东邻蚰蜒山风景区,西临金鸡岭游览区,南接外环路,群山环绕,青山绿水,空气清新。据了解,这片房子的开发商是山东省三联集团,三联集团受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开发了这片经济适用房。当地一位居民告诉记者,省直机关不仅集体购买了这8栋经济适用房,而且这些所谓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最小的160多平米,最大的近300平米。据称,这是济南市一个比较高档的居住小区。
3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意味着什么? 经济适用房的腐败在显示着越来越公开化,因为“纸里是包不住火的”!
超标经适房,问题开始慢慢显露出来了!不要眼热他们,他们已经玩过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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