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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被打,暴虐何来?

(2012-11-17 07: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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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被打

  作家被打,暴虐何来?
  南都短评 2010-11-17

  11月15日凌晨,知名作家马原在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南糯山姑娘寨原中心小学被人围殴,全身多处受伤,当事人微博图文内容得到广泛关注。据当地警方通报,涉案人员已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提出要向马原道歉。

  依据现有报道拼起的事件内容,马原“暂时居住”仅4天的姑娘寨原中心小学由当地政府提供,该居所此前曾被格朗和乡中心小学负责人租于周海林(亦即此次涉案人员之一),而据警方案情通报称“房屋后被政府收回并安排作家马原借住”。当地部门与周海林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其内情如何并无更多信息可资判断。

  但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即便涉案人员周海林租赁权益受损,亦无法为其凌晨2点20分纠集他人围殴无辜公民的行为提供合理、合法的解释,其殴打他人行为的法律定性,须要依据受害人伤情鉴定情况,以及警方进一步的调查最终做出。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这一起发生在深夜的公民在居住地被围殴事件,当地部门各种说法并不一致。案件经微博爆料引起关注后,西双版纳州某官员的实名认证微博曾有“所有涉及事件人员全部刑拘”的表述,且勐海县有关部门人员也向《新京报》证实了“刑拘”的说法。但在随后的当地警方案情通报中,已变成涉案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性质也悄然变更为“酒后打人违法行为”。

  在公众期待警方对案件予以进一步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对马原被打事件的案件定性显然尤为关键,如果“刑拘”说法或有理解、表述偏差的可能,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尚未定性”的情形下,匆忙给出“违法行为”的认定,亦起码是不严谨的。职责所在,当地警方有义务如实向社会通报案情进展,包括被调查的“4名涉案人员”具体情况,归案的4名人员中是否有马原微博所提及的组织者周海林,均应有更明确的说明。网络检索所得信息中,涉案人员周海林,系西双版纳州原建设局干部,2009年在当地创办万亩生态紫娟茶园,《新京报》报道所呈现的各方说法中,便有“地头蛇”、“保护费”、“黑恶势力”等措辞,以及一周前其涉嫌另一起围殴他人的细节,均有待当地警方排除干扰予以秉公查证。

  作家深夜被打,其所引来的围观以及当地部门的“高度重视”,或与其知名作家的身份不无关系,但对案件进行细节梳理、警方介入调查并给出结论,却应尽可能还原到一个公民的深夜遭遇层面。马原被打事件的来龙去脉,须有更清晰的脉络呈现,而动辄暴力相向,无辜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障,让人无法不联想到地方治安的不堪(此前,作家洪峰亦曾在云南遭遇群殴)。作家被打,其公民权益所受到的损害亦是其他普通公民可能曾经、或是将要遭遇的对待,呼吁警方彻查即不仅在于个案的真相,更意在一地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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