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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法治能让唐慧不再孤立无依

(2012-08-12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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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惟有法治能让唐慧不再孤立无依


8月10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被害人母亲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昨日午间,唐慧乘车从长沙返回永州,记者、律师随行。在此之前的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经互联网传播而一夜间成为公共事件,8月7日唐慧提起行政复议。

 

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获释,这是令人欣慰的关键进展,其间包括法律人、媒体人以及众多普通微博用户的接力呼吁,尤其是@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网事 等央媒官方微博的强势介入,共同成为本次事件在短时间内翻盘的重要推力。然而到目前为止,包括唐慧及其家人在内,人们对事件走向的不确定感仍隐隐存在,唐慧昨日就向人民网记者表达了“害怕回去后,再次孤立无依”的担心。舆论关注在短时间聚集,或有助于个案的关键推进,但在瞬间便可能散去的围观,注定无法给予当事人对安全感的最终确信。而这,也正是@人民网官微“仅靠‘媒治’不能‘根治’”所要表达的担忧。

 

昨日,人民网在其首页头条位置推出永州“唐慧案”的舆情观察,申言“只有法治,才能根治”。而在其对湖南方面围绕唐慧案前后不同态度的比对中,网络各方声音相应所作出的变化与反馈,亦足以证,公民并非不能被说服,而只有有耐心、有诚意的权力才会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诚然,正如诸多媒体声音所表达的那样,唐慧案,以及之前的源头“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其个案真相远未彻底呈现,当事人唐慧的获释远非整个事件的终点,而更像是一个督促改变的起点。

 

来自湖南方面的消息称,唐慧反映的关于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湖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而对一系列问题进行梳理不难发现,永州警方包庇犯罪嫌疑人的问题,实为还原整个唐慧事件的关键突破口。在“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的法院审理和判决中,从永州法院的对其不予认定,到湖南省高院当庭宣布“系伪造立功材料所致”,围绕这一细节所进行的正式司法判断其实已非常明确。

 

在此期间,受害人母亲唐慧与本案侦查机关——永州警方,围绕同一细节争议不断。前者表达观点的方式或被认为“极端”,却是身处社会最底层的群体所能进行的最后申说,包括长达18小时的下跪,以及数十次最终被认为“扰乱社会秩序”的信访。而后者,除了在法院正式判决之后继续在其官方微博固执己见,客观上还有一个核心动作便是唐慧的被劳教。依照现有制度与程序规定,作出唐慧劳教一年六个月决定的永州市劳教委,便内设于永州市公安局之中。唐慧不断申诉、检举侦查机关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遭遇侦查职能、劳教决定权华丽合体的永州警方,前后是否存在实质性的因果关联?在“扰乱社会秩序”的宽泛条款之下,是否有着警方恃权恫吓公民表达的行为?对相关事项“正在进行调查”的联合调查组,责任重大,显然被各界寄予了诸多期待。

 

到目前为止,对唐慧的劳教决定虽已被依法撤销,但对其行为的违法性认定并未改变,“扰乱社会秩序”依旧,只是“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而此间存在的吊诡之处则是,针对同样的公民行为,在对其定性不变的情况下,竟可以作出结果迥异的处罚。劳教决定腾挪空间之大,或许才是更值得持续关注的问题。何况,对一个求告无门的绝望母亲,谁又能担起“训诫、教育”之责?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公民都有幸收获如唐慧案般的密集关注,严重性不亚于刑事处罚的大权在握,长期缺乏强有力的制约与监督,以唐慧为代表的群体遭遇,需要严肃、积极且及时的制度回应。回望孙志刚之于收容遣送,正义需要不断制度化的复制与重现来给予公民温暖与力量。

 

唐慧担心自己“再次孤立无依”,人民网申言“只有法治,才能根治”,二者背后昭示着共通的忧虑。个案真相与群体遭遇如何得到一体正视与解决,惟有坚守法治的理念,包括对有违法治中国理想的诸多现下牵绊,进行彻底地清理。作恶者付出代价,守法者不再孤单,需要不仅是“今天,天亮得特别早”,有赖真正制度化、法治化的保障;个案求得正义,公民免于恐惧,对“正义必达”的全民信仰亦有赖法治的扎根。基于此,期待永州“唐慧案”可以成为诸多美好改变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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