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者应抱着顺其自然的生活态度
(2010-06-22 08:00:46)
标签:
黄维仁离婚情感生活 |
有些人在绝望中饥不择食,以性作为吸引异性、换取爱情的手段。性关系开放在短期内似乎证明自己仍具吸引力,有人喜爱。然而,情感成熟之前的肉体结合,反而妨害彼此心灵的相契,情欲上的欢乐,无法满足他们内心深处被爱的需求。而且更不幸地,许多游戏人间的异性,在利用过他们后掉头而去。他们发现自己成为别人纵欲的工具,因此对人生更加失望,更加看不起自己。
爱情是不可强求的。离婚者应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若遇到合适的对象,而对方也喜欢自己,两人自然可携手同行,共享人生;若没遇到合适的对象,或自己虽喜欢对方,但对方不情愿时,就放手让他(她)去吧。勉强得来的婚姻,往往会带来更大的痛苦。与其被绑在痛苦的婚姻中,除了照顾自己之外,还要天天为不喜欢的人煮饭(或赚钱),替别人负责,还不如守独身过得快乐。
当离婚者抱着这种随遇而安的态度,不再害怕独身时,心灵反得自由,不用天天讨好别人,努力成为别人心目中理想的样子(失去自我的人,将变得枯燥乏味)。同时,也得以把精力由担心能否找到对象,转移到充实自己的事上。
一个健全而快乐的单身者,是极具吸引力的。当人能努力成长,发展各方面的兴趣时,本身就会变成一个有情趣的人,旁人也乐得多与他(她)亲近。而且,培养愈多兴趣,就愈有机会接触到各种有趣的人,发展健全的人际关系。毫无疑问,这样一个心理健全的单身者,会比那些心里惶急、匮乏、又以自我为中心的单身者,容易找到理想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