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将回国投案自首
今天上午,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在回答香港文汇报记者有关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会被判死刑或者受到酷刑的提问时这样表态:
关于死刑的问题.中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中国于1988年10月4日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中国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正式写入《宪法》,这当然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国的司法机关遵守《宪法》,履行公约,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在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及有关的罪犯服刑之后,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保护,他们的人格也都得到了尊重。赖昌星走私集团案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有10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员现在都获得了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有19个人,现在都获得了减刑,其中有10个人已经两次减刑。
干以胜最后说,赖昌星在加拿大已经呆了七年多,想得到的并没有得到,将来也不会得到;他不想失去的,反而失去了很多,而且将来失去的会越来越多。中国有句古话,叫作“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们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明智的选择是尽快下决心,回来投案自首。祖国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
透过这条消息,我们可以大胆作出预测:再过一些时日,赖昌星将回国投案自首! 理由是:中国政府已经公开承诺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加拿大没有理由再留滞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赖昌星!而且,赖昌星继续呆在加拿大也不会有什么前途,不如回国作个了结,以"投案自首"的方式争取减刑!想来这应该是赖昌星最好的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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