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孟子对人格美的扩展
曹利华
孟子(前390—前305),名轲,邹(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代的思想家、政治家。鲁贵族后裔,据说学于孔子之孙子思,是继孔子之后儒家学派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孟子的时代,距孔子去世已有150年左右,封建制度已在各国普遍建立,新兴地主阶级在事实上已成为统治力量。我们说孔子只是顺应了时代进步的潮流,而孟子则是以新兴阶级改良派的姿态出现了。孟子的美学思想有如下几点对孔子有所发展。
一 “充实之为美”
孟子在仁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格的“充实之为美”的观点。这个观点要比孔子提出的文质统一的人格美的观点丰富多了。孟子在评价人格美时提出:
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尽心下》)
这里,孟子将人格分为六等:善、信、美、大、圣、神。“善”就是“可欲”,所谓“欲”
,赵歧注:“己之所欲,乃使人欲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此,“欲”是以仁义为原则的,人与人之间以仁义相待就是善;“信”就是“有诸己”,“诸”,之于的合成词,“之”代善,意思是说有善在自己身上,也就是要以仁义要求自己,着重对主体的要求;“美”就是“充实”,赵歧注:“充实善信,使之不虚,是为美人,美德之人也。”不使“善”、“信”虚有其名,而是充分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之中。焦循《孟子正义》解释说:“充满其所有,以茂好于外,故容貌硕大而为美。美指其容也。”“美”就是“善”、“信”自然而充分地表现于外,即可以直观到的美的外部形貌和体态;“大”就是“充实而有光辉”,朱熹说:“和顺积中而英发于外,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则德业之盛而不可加矣。”(《孟子集注》)将个体的内在美转化为外在的容貌、形色、行为,即对事业的贡献和创造,成为具有功利价值的社会美,这就进入到“伟大”和“崇高”的范畴了;“圣”,“大而化之”,赵歧注:“大行其道,天下化之”,这显然是指治理国家的“圣人”了;“神”,“不可知之”,赵歧注:“有圣知之明,其道不可得知”,指具有一般人不能理解的神奇妙法的圣人。从孟子将人格美划分成六等来看,虽然有某种从人到神的神秘色彩,但这种划分却要比孔子单纯从文质两个方面去划分深刻得多了。
其一,美与善在孟子看来已有严格的区分,善主要指仁义,而美却是将仁义“茂好于外”,正如他在《尽心上》中所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遂睟(sui)然见于面,盎(ang)于背,施于四体。”“睟然”就是润泽的样子,“盎”是魁伟的意思。
其二,划分出美的不同范畴,特别是美与崇高的区别。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提出崇高这个美学范畴的是公元3世纪的朗吉弩斯,而孟子提出“大”,即崇高这个美学范畴却比朗吉弩斯早5个世纪,不仅时间早,而且在质的规定性上也深刻得多。朗吉弩斯只是着重物体的体积、平面、线条、光亮等形式因素,而孟子则是从人的本质(仁义)上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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