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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与美学第一章第一节四,

(2006-09-13 09:40:39)

     四 礼乐诗--美的形态

                      曹利华

    美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有社会生活中的美,有自然景物中的美,有艺术中的美。但是在先秦时期对美的形态的认识还是很初步的,还没有质的规定。孔子论美,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只是谈的社会美。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包咸注:“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刘宝楠《论语正义》解:“学礼可以立身,立身即修身也。”“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当时礼、乐、诗的目的是十分清楚的,都是为了“修身”,为了进行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因此都不是单纯的艺术。作为具有独立意义的艺术美在当时来说还不存在。至于作为欣赏对象的自然美更是魏晋以后的事了。所以当时已具有明确意义的形态美只有社会美。

    礼,作为社会美的主要形态,其内容有四个方面:“忠”,“孝”,“弟”,“贤”。礼,怎样才美呢?“礼之用,和为贵”(《学而篇》)。《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证疏》:“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礼”就是恰如其分地将内心的喜怒哀乐的情感显现于外。

     “忠”,在《乡党篇》中有一段叙述孔子入朝时的情态:

    孔子走进朝廷的门,害怕而谨慎的样子,好象没有自己容身之地一般。

    站,不站在门的中间;走,不踩门坎。

    经过国君的座位,面色使矜庄起来,脚步快起来,言语也好像说不出来的一般。

    提起下摆向堂上走,恭敬谨慎的样子,憋着气似乎是不呼吸的一般。

    走出来,降下阶级一级,面色便放松起来,怡然自得的样子。

    走完了阶级,快快地向前走几步,好像鸟儿舒展翅膀一般。

    回到自己的位置,恭敬而内心不安的样子。

这一段通过孔子的动作、神态、表情生动地表现出孔子对君主的忠心、恭敬、虔诚的心情。《论语》中对孔子朝拜君主时的情景作了如此细致的描写,说明这样的行为具有示范的作用,体现出忠君的和谐美,给予孔子的弟子十分深刻的印象。

    “孝”的形态美,在于“色难”(《为政篇》)。孔子认为“孝”不能只表现为养活父母,他说:“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篇》)“孝”必须表现内心诚恳的爱,“诚于中必形诸外”。所谓“色难”,《礼记·祭义篇》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孝”的形态美应该是内心爱的自然流露,“和气”、“愉色”、“婉容”就是蕴涵着爱的自然流露出的形态美。要做到内外的和谐一致是很不容易的,因此孔子劝他的弟子要从“色难”人手来达到这种和谐。

     “弟”的形态美,孔子在回答子路的提问时说道:“朋友切切偲偲(《辞源》偲,si:互相勉励督促。”)兄弟怡怡。”(《子路篇》)意思是说:朋友之间,互相批评;兄弟之间,和睦共处。“怡怡”,就是和顺的样子,就是“弟”的形态美。

    “贤”的形态美,主要对妻子而言,在《论语》中有这样一句:“贤贤易色。”(《学而篇》)意思是说,对待妻子,重视贤惠,不重容貌。这仍然是表现了孔子注意人的内在美的思想。其实孔子并不是一概否认人的外在美的,《论语·八佾(yi)》中说:“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倩”,指面颊长得好看,“盼”指眼睛黑白分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好看的脸笑得美呀,黑白分明的眼睛转得媚呀。笑得美不能离开好看的脸,转得媚不能离开黑白分明的眼晴,就如同画花卉不能离开洁白的底子一样。孔子认为完美的人应该是外在美与内在美的统一,一个外貌美的人,笑起来会更美,一对明亮的眼睛转动起来会更有魅力。“笑”和“眼睛转动”是人的内在情感的表露,美好的情感和美丽的形态的结合,是人的完美表现。

    “礼”的形态美除了表现在人的动作、神态、表情上以外,还表现在服饰上。在《乡党篇》中孔子很详尽地谈到了服饰美。“君子不以绀饰”,绀(gan),深青中透红的颜色;(zou),黑中带红,俗称红青色。古代黑色是正式礼服的颜色,而这两种颜色都近于黑色。所以不能用来镶边。君子是有道德、有高位的人,用礼服的颜色黑色镶边是不严肃的,有失君子的身份。这说明黑色这种形式美的取得来自于特定的社会内容,具有特定的意义。

    “红紫不以为亵服”。亵服指古人所穿的便服,“红”、“紫”,都是贵重的颜色,所以不能用来做平常家居衣服的颜色。

    “当暑,袗绤,必表而出之”。袗(zhen),穿单衣;(zhi),细葛布;绤(xi),粗葛布。暑天,穿葛布单衣,里面一定要穿衬衣,并且让衬衣露出来。光膀子穿葛布衣是不文明的行为。

    “缁衣,羔裘;素衣,麂(ni,幼鹿)裘;黄衣,狐裘”。古代穿皮衣,毛向外,因之外面一定要用罩衣,这罩衣就叫做褐衣。这里“缁衣”、“素衣”、“黄衣"都是指褐衣。缁,黑色。古代所谓“羔裘”都是黑色的羊毛,就是今天的紫羔。麂,小鹿,它的毛是白色。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黑色的衣配紫羔,白色的衣配麂裘,黄色的衣配狐裘。这说明里外的颜色应该相称,古人很重视服饰的和谐美。 “羔裘玄冠不以吊”。玄冠,一种礼帽。

    “羔裘玄冠”都是黑色的,古代都用作吉服。丧事是凶事,因此不能穿戴着去吊丧。

    古代的服饰充分地体现出礼仪、礼制、礼法的形态美。

    “乐”,在孔子的时代,有时指音乐,有时是指诗、歌、舞、曲(器乐)等。但是音乐作为一种形态美,在当时已初步形成了自身的特点:

    其一,音乐调动的是人的精神愉快。“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述而篇》)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很久时间尝不出肉味,于是说:“想不到欣赏音乐竟到了这种境界。”从这一段记载中可以明显看出美感与快感的区别。美感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孔子听了韶乐之后,精神上得到极大的享受,因此连肉味都尝不出来了。

    其二,音乐具有感官直接感知的特点。“子曰:‘师挚之始,关睢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泰伯篇》)“乱”指乐的结束。这是说音乐自始至终充满着耳朵,真是好听极了!音乐必须通过耳朵这个感觉器官才能欣赏到,由感官直接感知来激发情感,它不是脱离直觉形象的理性灌输。

    其三,音乐美在于和谐。“子曰:‘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关睢这首诗,快乐而不至毫无节制,悲哀而不至伤害身心。“乐”与“哀”都是一种精神享受,一种美感。但是乐而没有节制,哀而没有适度,其结果是乐极生悲,哀极伤神,产生生理的和心理的不适,美感变成了痛感。而《关睢》这首诗之所以动听,是因为这首诗恰到好处,达到和谐美。

    其四,音乐美的功能在于陶冶情性。音乐的美和善是统一的,美以善为基础,又以善为目的。孔子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孔予憎恶郑国的乐曲破坏了典雅的乐曲。“恶郑声”是因为“郑声淫”。(《卫灵公篇》)为什么说“郑声淫’’呢?《白虎通义。礼乐篇》:“乐尚雅何?雅者,古正也,所以远郑声也。孔子曰:‘郑声淫’何?郑国土地民人山成谷浴,男女错杂,为郑声以相悦怿,故邪僻声皆淫色之声也。,,孔子认为这样的音乐是违背封建礼教和道德的,不能起到陶冶情性的作用。说:“请观于周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他认为“周乐”就能陶冶情性。

    “诗”,孔子将其特性归纳出四点。“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尔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篇》)

    第一,“兴”。朱熹注:“感发志意”,孔安国注:“引譬连类。”前者强调的是情感作用,后者强调的是联想作用。这两点合起来恰恰是诗的审美作用。诗歌就是使人们通过形象的感染,引起情感的激动,产生丰富的联想,最后达到陶冶情志的目的。《论语》虽然不是诗,却也运用了“兴”的手法,例如:“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子罕篇》)孔子以“凤鸟不至,河不出图”作比喻说明当时天下无清明之望,发出“吾道不行”的感慨。“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子罕篇》)孔子从河水东流,昼夜交替,联想到光阴一去不复返,感到时间的可贵。“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同上)以松柏不畏严寒来比喻人应经得住严峻考验。

    第二,“观”。郑玄注:"观风俗之盛衰”,朱熹注:“考见得失。”说明诗歌具有考察社会现实的认识作用。《乐记》说得明确:“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第三,“群”。孔安国注:“群居相切磋。”说明诗歌具有互相感化,互相提高的伦理作用。《荀子·乐论》说:“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合顺。”诗歌可以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怨”。孔安国注:“怨刺上政。”诗歌可以发挥批评不良政治倾向的讽刺作用。其实孔子所说的“怨”要比孔安国所注的广泛得多,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违背仁义道德的事都在所“怨”之列。

    现在,将孔子美学思想的结构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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