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和”——群体审美意识的觉醒
曹利华
中庸是孔子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是现实的和谐统一。
“中庸”一词,始见于《论语》,它是由中和之意发展而来的。《尚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汝分猷(y6u)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gui),我乃劓(yi)殄(tian)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盘庚中》)
这段话,顾颉刚先生将它译为:
你们应当各个地自己的心放得中正,跟了我一同打算;倘有不道德的人乱作胡为,不肯恭奉上帝,以及作歹为非,劫夺行路的,我就要把它们杀戮了,绝灭了,不使得他们恶劣的种子遗留一个在这个新邑之内。(《古史辩》第二册)
这是盘庚迁都时对奴隶提出的要求,这里的“中”是指一种美德。到了周公,明确提出了“中德”的观念。
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尚书.酒诰》)
这是周公告诫康叔的一段话。意思是说:你如能经常反省,为行中正之德,那么你将能保住权位,得到饮食醉饱。此段的“中”与上段的“中”都有心无二致、中和的意思。这种“中和”的观念在《易经》中表现得更为充分,在《诗经》中具有了情感色彩,在音乐中是最美的旋律,甚至五味可口也称之“和羹”,五色协和乃成文采。这种“中和”既可是真,又可是善,又可是美。“中和”就是和谐的意思。和谐就是多种因素的统一,和谐是事物合理、完善的表现,事物部分与整体的联系,部分与部分的关连,此事物与彼事物的互相制约,它们处于相对的平衡、稳定之中,这时就显现出和谐的状态,和谐是人类存在和社会繁荣的表现。古希腊卓越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提出:“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合谐的……”因此和谐既有哲学意义,又有伦理意义,又有美学意义,它是真、善、美的统一。
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雍也篇》)意思是说,中庸这种道德,该是最高的了!孔子在“中和”的意思上又加上了一层意思,即“庸”。“庸”,《礼记·中庸》解释为:“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郑玄注:“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何晏注:“中庸之为德也。”“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也。”可见“中庸”在“中和”的意思上又加上了一层意思:“常行”。这样就使“中和”与人们平常的生活联系起来了。“孔子在大体上是一位注重实际的主张人文主义的人,他不大驰骋幻想,凡事想脚踏实地去做”(《十批判书》第86页),这样的评价是符合实际的。孔子在他的同时代就被称为“圣人”,这是因为他的思想注重联系实际,所以他的影响既深且广。
这种“中和”思想贯彻到实际生活中,孔子提出了美的两个重要标准:一是社会美的文与质的和谐统一,二是艺术中的美与善的和谐统一。
孔子认为文质统一的人是最美的。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篇》)皇侃义疏云:“质,实也。文,华也。”质就是质朴,文就是文采。“质胜文则野”是什么意思呢?“质”在孔子那里是有明确规定的:“君子以义为质。”(《卫灵公》)
这里的“义”是仁义的意思。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他认为人应该是“仁人”,只有“仁人”才能知礼知乐。“人而不仁”是不完全的人。这里蕴涵着孔子极为深刻的思想,他认为作为一个完善的人的本质就应该以社会的伦理道德、文化知识充实自己,也就是说他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人。如果一个人的内在本质是空虚的,是一个不懂礼乐的人,那么这样的人必然是粗野的。“质胜文则野”就是指不受外在“文”的薰陶的、“纯而又纯”的人,就是缺乏“文”充实的“野人”。这里孔子明显地把人分成了两类,一类是具有“仁义”的社会属性的人,一类是缺乏“仁义”的自然属性的人,前者是“仁人”,后者是“野人”。孔子思想的深刻之处还在于,他认为这种“仁义”并非是人先天具有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现实中逐渐培养起来的。“文胜质则史”,“史”,《韩非子·难言》:“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史”就是虚华无实,多饰少实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文”,只是“质”的外在因素,或没有与“质”结合成为有机的统一体,或“文”超过“质”的需要,成为多余的成份,那么这样的人就是华而不实的人。孔子理想中的人就是“文质彬彬”的“君子”,朱熹注:“彬彬,物相杂而适均之貌。”这样的人应该是具有内在本质“仁义”和恰当地显现内在本质的感性形式的统一体,就是现实社会中体现出和谐美的人。当时卫国大夫棘子成提了一个问题:“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认为君子只要本质好,文彩没有什么用。子贡回答说:“惜乎,夫子之谈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鞯(kuo,去毛的皮),犹犬羊之鞯。”(《颜渊篇》)意思是说:先生这样地谈论君子,可惜说错了。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文彩如同本质,本质如同文彩,譬如豹的皮和犬羊的皮,假若把这两类兽皮,拔去有文彩的毛,那虎豹的革便和犬羊的革很少区别了。“文犹质”,“质犹文”的认识是精辟的,完全没有“质”的“文”,或完全没有“文”的“质”都是不存在的。“文”,或显现于自然的“质”,或显现于社会的“质”;“质”,或附丽于自然的“文”,或附丽于社会的“文”。总之,孔子的意思是说,质朴胜过了文采,就流于粗野,文采胜过了质朴就流于浮华。文采和质朴配合得适当,那就是君子,他所说的“文质彬彬”的人是理性与感性统一的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统一的人,是真善美统一的人。
孔子在论述艺术美时,认为“尽善”与“尽美”统一的艺术是最美的艺术。“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意思是说:孔子谈到韶乐,说:“美极了,而且好极了。”谈到武乐,说:“美极了,却还不够好。”这是因为韶乐反映的是舜的天子之位是由尧“禅让’’而来的,因此孔子认为是“尽善”;而武乐反映的是周武王的天子之位是由讨伐商纣而来的,所以孔子认为是“未尽善”。他认为最美的音乐是“尽善”而又“尽美”的音乐,也就是既有好的内容又有优美形式的音乐,乐曲的内容和形式应该是和谐统一的。孔子既注意到了美与善相统一的一面,又注意到了美与善相区别的一面,这对于2000多年前的孔子来说是难能可贵的。他揭示出艺术反映现实的辩证统一关系,真实的社会生活,要用尽可能完美的形式去反映,这样的艺术才能感动人,才能获得最好的社会效果。如果艺术反映的内容不够真实,不够理想,那么虽然艺术形式比较优美,艺术的欣赏价值就要受到影响。孔子对艺术的和谐美的论述对我们今天来说,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