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李、薛之辩

(2006-08-28 10:20:27)

                      关于李、薛之辩

                             曹利华

   关于李银河和薛涌的性学之辩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这说明有关性的讨论已从过去的“谈性色变”发展到现在的理性分析和探讨,如此公开、大胆地讨论,在中国近代史上也是不多见的。我们确实感到社会发展了,观念改变了,时代进步了!

   为了使这场讨论进一部深入下去,有必要对讨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梳理:

   其一,辩论一定要针锋相对。这完全不是指论辩双方要相互攻击,更不是指互相谩骂、讽刺、甚至人身侮辱。而是指要在同一个论题上进行辩论。以李银河与薛涌之辩为例,从李银河的观点来看,她主要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谈性的问题,比如她说:“自西方性革命后,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新的人权观念,那就是人类性活动中的三个原则:第一,自愿;第二,在私秘场所;第三,当事人均为成年人。换言之,在一切自愿的成年人之间所发生的性行为将不受制裁,属于应受保护的人权范畴”。从法律的层面上看,这是对的。而薛涌的观点主要是从道德的层面来谈性的问题,比如他说:“我和李博士辩论的第一个理由,就是这种价值观念的不同。至少就我读到的她在媒体的言论看,她对纳入单一性关系的同性恋,婚前性行为,单身等生活方式,和周末夫妻,多变恋等等非专一的性关系不加区别。仿佛这些都代表着一种新价值。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从道德的层面上看,这确实是应该讨论的。由于双方论辩的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而各自又以坚守自己的立场为依据,来批驳对方的观点,这样必然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针尖对不上麦芒,因此都论不到点上,问题很难深入。

   其二,辩论不能情绪化。由于缺乏深入的理性分析,而又找不到对方的理论弱点,于是只能感情用事,偏离了论辩的规则。李银河以上的观点,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基本是对的,但是从道德的层面就不一定对了,一个人只顾自己的寻欢作乐,而不顾对家庭的责任,不顾对妻子和儿女的伤害,这难道不应受到舆论的谴责吗?只谈法律,不谈道德,难怪会引起那么多的议论,甚至嘲讽。面对舆论,情绪代替了理性,于是过头话就冒出来了:“我们的社会并没有进入后现代阶段,而是刚刚走出中世纪”,“‘自由’和‘人权’这类话语在当今的中国仍然是贬义词。”今天我们能这么公开地、自由地谈论“性”的问题,这本身就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当然这还远远不够),这怎么能说“刚刚走出中世纪”、“‘自由’和‘人权’这类话语在当今的中国仍然是贬议词”呢?。这种情绪化的过激的言论,往往给人留下了把柄,薛涌恰恰抓住了这一点,他十分技巧地,先是一通吹捧,说多少多少观点和李一致,然后笔锋一转,把李银河明明是为少数人争取法律地位的言论,说成是“代表着一种新价值”,变成了企图要在主流社会提倡的一种价值观,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向当今主流社会挑战吗?这一下问题就严重了。这种上纲上线的做法,除了激发更大的情绪外,对问题的深入讨论毫无帮助。

   其三,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现在我们大量的性学研究,偏重于性知识的介绍,或是对现实问题的揭示,或是对局部问题的探讨,而系统、深入又能联系现实实际提出某些方案性的著作却很少,总之空洞多于实证。关于性的问题,有四个层面上的问题需要讨论:一是现实层面,二是法律层面,三是道德层面,四是审美层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性的认识和实践也会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从现实层面来看,人们的性观念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性教育在很大的程度上还是处于“自我教育”阶段,相当多的人主要还是通过书籍,图片,或观看成人光碟来获得性体验和知识。对于社会存在的不良性倾向,主要还是通过自上至下的一次又一次的“扫黄”,但是这不仅没有遏制“性”的泛滥,而且还越来越隐蔽地扩展,“性”犯罪也日趋低龄化,总之,“性”基本处于无序状态,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现状。无序要变为有序,主要依靠法律的制定,所谓“性开放”,就是“性”的法律化,而不是“性”的泛滥。这里最关键的是如何界定性犯罪,李银河在这方面的有关研究是有价值的。但是“性”的法律化,只是规范了性行为的底线,而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爱”上,没有爱的“性”那只是动物性的“性”,而有爱的“性”才是真正的人性。因此第三个层面的性道德问题就是最为紧要的,但是,毋庸讳言,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又是最薄弱的。性教育,在大多数学校并没有认真地开展,而对相当一部分社会群体来说,什么是性?几乎是一片空白。性知识、性体验、性饥渴等等这些大量存在的社会问题,没有任何渠道去疏导和解决,这光靠“扫黄”是扫不净的。这都是道德层面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性的更高层面就是性审美,这里我想引用黑格尔在《美学》中的一段话:“爱情里确实有一种崇高的品质,因为它不只停留在性欲上,而是显现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美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的精神和另一个人达到统一”。这就要通过美育来加以引导和解决。

   笔者有机会去过一次日本,有意识地了解了一些这方面的情况。性教育在日本从幼儿园到小学是逐步进行的,孩子们对性没有一种神秘感,知道什么是结婚,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男孩和女孩既要互相帮助又要有分寸,特别是女孩,要有坐相、站相,两腿不能随意撇开,骑自行车,腿不能向后跨上,坐在后垫上只能斜坐不能骑,否则都视为不礼貌。换衣要避开男性,甚至父亲。并且学会在不测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我还特意去日本的音像商店浏览了一下,放在最醒目位置的是健康的儿童类内容,之后是一般的故事片和爱情片等,最后面一个偏僻处另有一间小屋,门帘上面写着一行字“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我观察了一会儿,不仅儿童,连青少年都没有进去的(门口没有任何管理措施)。而借阅时,除了付钱以外,还要将自己的证件作抵押。对于红灯区,人们很少议论,去的人也不多,而教授、学者们也有偶尔光顾的,这对他们来说,只是娱乐而已,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性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话题。性犯罪在日本很少,女性在夜间行走很安全。性已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性教育在这里是可以操作的。

   其实李银河与薛涌的论辩是可以互补的,这里需要的是更多的理论深入和有效的操作方案。

   现实的文明程度,为法律的制定奠定了基础,而法律的制定又使现实的道德不断提升,而道德的提升还要向最高的审美境界攀缘,那就是“性”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