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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谈依法律师事务所制定“一五”规划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2005年11月,在天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始终积极参与论坛的原“高特兄弟”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许多坛友非常熟悉的陶景洲律师惊爆了一条让人惊讶的消息: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已经宣告解散。
一个谱写了153年辉煌与荣耀的老牌律师事务所,怎么说没有就没有了呢?怎么说解体就解体呢?
业内同仁都知道,“高特兄弟”于1853年在美国纽约成立,是美国最早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之一。成立以来,一直是全球律师业的领军者。并且还曾经创造了美国律师业发展史上的许多个“第一”:第一个将业务拓展到法国巴黎、第一个在伦敦开设分所、第一个进入中国市场、第一个开拓俄罗斯业务……据了解,在其鼎盛时期,他们在全球拥有近700名律师、28家分支机构。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高特兄弟”这座大厦顷刻之间就坍塌散架了呢?
有人说是“利润低迷”的原因,有人说是因为薪金待遇缺乏吸引力,也有人说是其内部决策机制过于保守所致。在笔者看来,这些因素都是导致“高特兄弟”解体的原因,但都不是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疏于制定发展规划。
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是否需要规划?
如果问律师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是否需要规划?您怎么回答?
应当说,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或许会有人为此向我瞪白眼,还用问吗?
话是这么说,但我们究竟做了多少?我们是否真的有规划?笔者可以断言,除了一些大牌的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可能没有做过规划,基本上是“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外界评论,“高特兄弟”似乎从不制定发展规划。例如其在美国加州50英里的范围内接连开设了3家分支机构,这种做法显然缺乏全面考虑。连了解“高特兄弟”内部动作的美国同仁也表示,如果一家律师事务所在进行海外市场开拓时,只是基于所谓的机遇和冲动,却没有对市场的商业潜力和利益最大化进行全面的分析,那么,该律师机构的行动将因其盲目无序而最终走向失败。
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决策人太热衷于全球市场的扩张。为此,他们不断地挥师进军国外市场,不断地开设分支机构(曾经在德国一口气就吞并了当地一家大型律师机构)。有专家分析说:“它本来可以决定将发展的中心放在加强国内核心业务的建设上,尤其是纽约总部以及美国本土东北地区,同时保留其巴黎、莫斯科、伦敦以中国北京的市场。
事实上,“高特兄弟”北京分所的业务一直很好,但总部的严重亏损与一些分所的积重难返,终因莫斯科分所3位核心合伙人的集体跳槽,致使“高特兄弟”成立150多年来首次决定放弃其驻外分支机构,从而揭开了“高特兄弟”解体的序幕。最后,“小牛拉大车”的“高特兄弟”北京分所也不得不宣告解散,而并入其他大所。
“高特兄弟”的解体,尽管已经成了过去完成时,但对我们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反省与思考却是长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