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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开业庆典上的发言
(2005年8月28日
长春)
(2005年8月28日
各位领导、各位律师、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刚才都是领导讲话,现在终于轮到群众代表发言了。作为群众代表,作为中国12万律师的群众代表,我很想在这个美好的日子说几句心里话。
今天既是建元律师事务所的好日子,也是我们在座各位的好日子,更是长春人民的好日子。
因为,昨天,长春人民告别了40年的老机场,第一天开始启用新的机场。我们从北京来参会的朋友正好乘坐了第一架降落的国内飞机。也就是说,建元律师事务所将长春人民的第一批客人接到了长春。
此时此刻,最高兴的当然应该是所有的建元律师同仁。因为今年的建元律师事务所是三喜临门:一是今年6月13日,建元律师事务所的李巍成了北京的第1万名律师。这既是一个荣耀,又是一份幸福;二是今年6月建元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鲁哈达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三是今天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的开业。
为此,我们应该祝贺他们,祝贺全体建元律师同仁!
在我看来,今天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的开业,不同于一般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开业。因为这既表明了我国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探索实践,又表现了建元律师对规模化的理解具有新的意义。
一般来说,我国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都是先派律师到当地试探摸索,然后逐渐拓展。而今天我们见到的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是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与原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合并的产物。也就是,他们是先合并后设分所。就我所知,这种模式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两家有规模、有品牌、有影响、有实力走到一起来,目的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是为了进一步做大,从而进一步做强。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做《律师为什么爱分家》,说的是律师界的分分合合。但我今天很高兴地看到了建元所与佳林所不同一般的合并,所以,我想就合并的目的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个目的是为了要做大。我这里讲的做大,实际上就是讲我国律师业的规模化。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基本上有三种模式:一是自然做大,指的是那些借我国律师制度“重中之重”的改革春风,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渐渐做大的模式;二是合并做大,是指律师事务所之间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合并来达到规模化;三是联盟做大,也就是律师事务所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上,实行有条件的加盟或联盟方式达到规模化。显然,今天我们见证的建元与佳林的合并属于第二种模式。应当说,各种模式都有其利弊。没有最好的,只有合适的,所以最终采取什么模式,取决于律师事务所的自身实际情况。但是,不管采取什么模式,都不完全是仅仅为了做大、为了规模化,而是为了做强、为了强强联合、为了壮大自身的实力。因为,做大永远只是我国律师业的一种导向。况且,并非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需要去追求做大。
第二个目的是为了要做强。做强,应该是我们每位律师、每家律师事务所、每个地方的律师事务所共同努力的目标。所谓做强,就是把业务实力做强、把人才队伍做强、把服务质量做强、把行业影响做强。我国律师业还很年轻,我国律师业的实力还很薄弱,我国律师业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律师业在业务实力上、在管理理念上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我们能把律师行业做成了律师产业,那就可以说“做强”的目标就实现了。
第三个目的是为了要做好。做大是一个导向、是一种手段,而做强是一个目标、是一种目的,那么做好是什么呢?应当说,做好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使命。所以,我们需要把业务做好、把管理搞好、把平台搭好。怎么做好?这就需要我们在律师文化的建设上下一番功夫。律师文化是一种联结过去与未来、业绩与目标、个体与整体的精神、意识、理念、传统和习惯。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我们首先考虑的是谋生、是怎么挣钱、是怎么养家糊口。但律师又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还是一个专业、一个行业、一项事业。当我们把律师当成一个专业的时候,我们考虑的是用什么技能、什么本领去挣钱;当我们把律师当成一个行业的时候,我们考虑的是我们为什么要挣钱:是为名?为利?为义?为情?为国?为民?从行业角度考量,这绝不是一个小问题;当我们把律师当成一项事业的时候,我们一方面意识到,律师赚不了大钱、成不了富商,另一方面我们又要想到,律师除了挣钱还能做什么,律师挣了一些钱之后还能为社会、为国家、为一切需要帮助的人做些什么。
所以,为了把律师业做好,我们需要开始在律师文化建设上进行研究与探索,需要不断地提升律师从职业到专业的共同认知、从职业到行业的普通认同、从职业到事业的高度认识,需要不断将个体融入集体、将集体融入整体。
鉴于以上原因,不管有什么合并模式,我们需要的合并绝不仅仅是名合,也绝不仅仅是资合,而是人合。而人合就是一种文化的合、一种精神的合、一种理念的合。总而言之,也就是心合。
今天,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与北京佳林律师事务所通过合并,组成了新的建元律师事务所。严格意义上说,这只是初步意义上的合并。接下来更大意义上是一种合作,这个合作要通过业务上的整合、人才上的组合、管理上的结合、文化上的融合才能最终实现。
不同地方的两家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来,实现了一种新型的合并。其中一方面显示了建元律师同仁的战略眼光,另一方面又显示了原佳林律师事务所的宽阔胸怀。毕竟,一家律师事务所要放弃打拼多年的品牌,是需要眼光,也更需要胸怀。有了这个良好的合并基础,一定会有更加合心、合力、合拍的合作未来。
今天是一个起点,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再一次祝贺你们的合并、祝福你们的合作!
大家好!
刚才都是领导讲话,现在终于轮到群众代表发言了。作为群众代表,作为中国12万律师的群众代表,我很想在这个美好的日子说几句心里话。
今天既是建元律师事务所的好日子,也是我们在座各位的好日子,更是长春人民的好日子。
因为,昨天,长春人民告别了40年的老机场,第一天开始启用新的机场。我们从北京来参会的朋友正好乘坐了第一架降落的国内飞机。也就是说,建元律师事务所将长春人民的第一批客人接到了长春。
此时此刻,最高兴的当然应该是所有的建元律师同仁。因为今年的建元律师事务所是三喜临门:一是今年6月13日,建元律师事务所的李巍成了北京的第1万名律师。这既是一个荣耀,又是一份幸福;二是今年6月建元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鲁哈达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三是今天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的开业。
为此,我们应该祝贺他们,祝贺全体建元律师同仁!
在我看来,今天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的开业,不同于一般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开业。因为这既表明了我国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的探索实践,又表现了建元律师对规模化的理解具有新的意义。
一般来说,我国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都是先派律师到当地试探摸索,然后逐渐拓展。而今天我们见到的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是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与原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合并的产物。也就是,他们是先合并后设分所。就我所知,这种模式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两家有规模、有品牌、有影响、有实力走到一起来,目的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是为了进一步做大,从而进一步做强。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做《律师为什么爱分家》,说的是律师界的分分合合。但我今天很高兴地看到了建元所与佳林所不同一般的合并,所以,我想就合并的目的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个目的是为了要做大。我这里讲的做大,实际上就是讲我国律师业的规模化。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基本上有三种模式:一是自然做大,指的是那些借我国律师制度“重中之重”的改革春风,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渐渐做大的模式;二是合并做大,是指律师事务所之间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合并来达到规模化;三是联盟做大,也就是律师事务所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上,实行有条件的加盟或联盟方式达到规模化。显然,今天我们见证的建元与佳林的合并属于第二种模式。应当说,各种模式都有其利弊。没有最好的,只有合适的,所以最终采取什么模式,取决于律师事务所的自身实际情况。但是,不管采取什么模式,都不完全是仅仅为了做大、为了规模化,而是为了做强、为了强强联合、为了壮大自身的实力。因为,做大永远只是我国律师业的一种导向。况且,并非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需要去追求做大。
第二个目的是为了要做强。做强,应该是我们每位律师、每家律师事务所、每个地方的律师事务所共同努力的目标。所谓做强,就是把业务实力做强、把人才队伍做强、把服务质量做强、把行业影响做强。我国律师业还很年轻,我国律师业的实力还很薄弱,我国律师业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律师业在业务实力上、在管理理念上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我们能把律师行业做成了律师产业,那就可以说“做强”的目标就实现了。
第三个目的是为了要做好。做大是一个导向、是一种手段,而做强是一个目标、是一种目的,那么做好是什么呢?应当说,做好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使命。所以,我们需要把业务做好、把管理搞好、把平台搭好。怎么做好?这就需要我们在律师文化的建设上下一番功夫。律师文化是一种联结过去与未来、业绩与目标、个体与整体的精神、意识、理念、传统和习惯。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我们首先考虑的是谋生、是怎么挣钱、是怎么养家糊口。但律师又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还是一个专业、一个行业、一项事业。当我们把律师当成一个专业的时候,我们考虑的是用什么技能、什么本领去挣钱;当我们把律师当成一个行业的时候,我们考虑的是我们为什么要挣钱:是为名?为利?为义?为情?为国?为民?从行业角度考量,这绝不是一个小问题;当我们把律师当成一项事业的时候,我们一方面意识到,律师赚不了大钱、成不了富商,另一方面我们又要想到,律师除了挣钱还能做什么,律师挣了一些钱之后还能为社会、为国家、为一切需要帮助的人做些什么。
所以,为了把律师业做好,我们需要开始在律师文化建设上进行研究与探索,需要不断地提升律师从职业到专业的共同认知、从职业到行业的普通认同、从职业到事业的高度认识,需要不断将个体融入集体、将集体融入整体。
鉴于以上原因,不管有什么合并模式,我们需要的合并绝不仅仅是名合,也绝不仅仅是资合,而是人合。而人合就是一种文化的合、一种精神的合、一种理念的合。总而言之,也就是心合。
今天,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与北京佳林律师事务所通过合并,组成了新的建元律师事务所。严格意义上说,这只是初步意义上的合并。接下来更大意义上是一种合作,这个合作要通过业务上的整合、人才上的组合、管理上的结合、文化上的融合才能最终实现。
不同地方的两家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来,实现了一种新型的合并。其中一方面显示了建元律师同仁的战略眼光,另一方面又显示了原佳林律师事务所的宽阔胸怀。毕竟,一家律师事务所要放弃打拼多年的品牌,是需要眼光,也更需要胸怀。有了这个良好的合并基础,一定会有更加合心、合力、合拍的合作未来。
今天是一个起点,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再一次祝贺你们的合并、祝福你们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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