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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三望二抢一”的谬误

(2006-07-30 18:46:57)
分类: 第一个工作,在基层
  当然,有时候,意念必须求其大,求其强烈。
  一九九八年NBA冠军战最后一场,公牛最后关头以一分之差击败爵士。这一战,乔丹不但给NBA留下了经典,也把意念的特质与力量,做了淋漓尽致的示范。
  一、意念,不理会条件的优劣(公牛伤兵累累,天时地利人和没一样可以和爵士相比。但乔丹个人却力挽狂澜,独得了四十五分)。
  二、意念,不理会时间的紧迫与否(公牛几乎是落后整场,直到最后五.四秒才取得决定性的一分领先)。
  三、意念,不理会挑战对象的大小。(乔丹最后五.四秒投进的那球,是抄了马龙的球。谁会想到当马龙要发动最后的攻击时,还有人敢打他的主意呢?)
  意念,只理会最后的胜利。
  各种工作和活动中,把意念的力量表现得最为戏剧化的,就是运动竞赛。
  对于运动竞赛,在台湾,我们常常会听到一种说法:“坐三望二抢一”。
  这种说法,很有认识以及决心的问题。
  抢一,变成了坐三望二之后的第三顺序目标。
  抢一,也变成了只有坐三望二之后才能设定的目标。
  竞赛不应该是这样的。
  抢一,永远应该是唯一的目标。坐三望二,不过是给张三李四的安慰,根本不应该放在心上,不应该当个什么目标讲得朗朗上口。
  抢一,也永远不是只有前三名,前十名才能设定的目标。抢一,是所有参予竞赛者设定的目标,最边陲的落后者,也要拥有和卫冕者同等强烈的求胜意念。
  运动竞赛迷人和感人的,在于排名一百也敢抢一,并且非抢一不干。如果只从配备、身材、战绩、名次这些所谓的“实力”比较就可以分出高低,那又何需竞赛?
  (台湾发展运动多年,二○○四年以前从没拿过一面奥运金牌。我很怀疑每当我们出现一些强项时,这种“坐三望二抢一”的期许就害了大事。)
  运动只是精炼了竞赛的真谛。人生其它竞赛,何尝不是如此?
  我们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不应该以自己的学历、年资、经历、能力、知识、经验的不足,而自我矮化。也许,一般工作的竞赛没有那么明显的规则,没有那么零和的胜负,但是我们对自己的要求,则不应该稍减。
  我们不因环境与条件的不足而长他人志气。
  我们不因追赶路途的漫长而心虚气馁。
  我们不因挑战对象的巨大而划地自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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