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某大型洗浴中心洗澡时,听小姐说起这里发生过的一件离奇事件。
某日深夜,郭女士洗浴后来到一个人少的休息大厅,把正在睡觉的一个男子当成与自己一同来洗浴的丈夫,躺在其身旁,边抚摸、边搂抱着他就睡着了。
该男子被突如其来的艳遇搞得欣喜若狂,仿佛捡个大钱包,见搂抱着自己的郭女士颇有几分姿色,自己的情欲也被郭女士的撩拨点燃,想都没想把手伸进郭女士浴袍内,上上下下摸索着......
迷迷糊糊中,郭女士迎合着对方炽烈的抚爱、撩拨,动情的她翻身骑上男人,变身女骑士,一阵疯狂的上下运动,双双冲上快乐的巅峰。
翻身下马,郭女士带着满足进入梦乡。
郭女士的丈夫洗完澡做个中医按摩,过了很久回到休息大厅,而此时,躺在郭女士身边的男子已经离开,丈夫躺在刚才那男人的位置抚摸着妻子,想跟她亲热一番,被撩拨醒的妻子很奇怪:“死鬼,你今天怎么这么能折腾,刚刚才完事儿怎么还要?”
丈夫闻言大怒!:“你说什么?你刚才做了?跟谁?”
“刚才不就是跟你吗!你装什么,我还在你上面做的呢。”妻子边说着,边有些心慌,也感觉刚才做爱那个男人跟老公平时的打法太不一样,而自己的感觉也是那么与众不同的刺激。
老公把郭女士拖起来愤怒着、咆哮着。。。。。。
感觉到犯了大错的郭女士开始大哭起来,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说有人在洗浴中心强奸了自己。
警察赶到后调取了监控录像,抓住了正在另一休息大厅熟睡的男子。
不知这名“性运”的男子最后结局如何,但我个人认为这根本够不上强奸罪。
强奸,顾名思义,强迫被害人发生性行为。但该男士并没有强迫郭女士,而是郭女士误把他当成自己的丈夫首先对其性骚扰,并采取主动的女上男下性爱体位让自己达到性高潮,所以,该男子的行为肯定不涉嫌强奸罪。
即使够上强奸罪,也只能算作郭女士强奸这名无辜的男子,而该男子的妻子也可以用“破坏他人家庭、在睡梦中被不知名丑女诱奸”等罪名起诉郭女士,为自己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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