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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裤衩子着火了!”“大裤衩子”是北京人对中央电视台新址建筑物的昵称,建筑物的外形因酷似大裤衩子而得名(见图)。据不完全统计,此次火灾,仅大楼损失就达6亿元人民币,加上里面的设备等,保守估计损失可达十亿元人民币。
2009年2月9日,中国农历正月十五,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通知所有员工下楼放烟花,然后大家一起去厨房包饺子,每人交19元伙食费。
晚8点30分左右,价值百万元的礼花弹即将燃放完毕时引燃了央视北配楼,据现场目击者称,大火是从北配楼楼顶引燃的,当时楼顶剧烈燃烧,楼顶是空的,好像引燃了易燃物,黑色浓烟中有金黄色的颗粒。
大火发生后,徐威随即被带到朝阳公安分局呼家楼派出所。负责现场燃放礼花的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制造公司的8名现场人员遗弃了燃放礼花弹的玻璃钢筒和21发尚未燃放的礼花弹后逃离现场。警方根据线索,追赶至廊坊,将8名燃放人员抓获后带回北京。
除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次火灾已经造成其他人员和消防员的伤亡。
每年元宵节,央视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07、08年分别燃放30万元和50万元人民币,今年更是创纪录的直接从浏阳厂家直接购进100万元的烟花,而且都是那种在北京禁放(需要公安部门特批)的A类烟花,这类烟花与北京奥运时燃放的烟花类似,是用电脑控制的。
发生如此重大的安全事故肯定要有人负责的,除了造成这起特大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外,是否还要更深地追究一下?
央视,燃放如此规模的烟花弹未向公安部门申报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因大火造成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经济赔偿责任;
烟花公司,不可能不知道A类烟花的危害性,也不可能不知道燃放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及其恶劣的影响,他们难辞其咎;
公安相关部门,是没有发现如此大量的A类烟花进京?还是考虑央视的特殊性而没有严审呢;
北京市政府,北京是中国的首都,环境和安全必须要放在首位,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音污染、环境污染以及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有目共睹,如果北京继续禁放烟花爆竹,相信也不会发生这次影响恶劣、损失巨大的安全事故。
上世纪80年代末,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势,许多市民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禁放烟花爆竹。于是,北京市于1987年开始实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采取“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管理方针。1993年12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据有关部门统计,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10多年来,我国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长沙、苏州等282个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
2006年春节,北京开始由“禁放”变“限放”,正是“禁改限”造成央视大楼如此巨大损失。
央视大楼着火这种人为的灾难无论谁负责,都无法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英勇的消防员的生命。
生产、保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每个环节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我们呼吁国家相关部门以此为戒,尽快立法,先在城市(逐渐过渡到农村)禁放烟花爆竹,给人民一个安全、洁净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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