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洪秀全》,郭豫明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4月,一版一印。
洪秀全张基督之帜,阴塞一己之私货,导致五千万人丧生,实近代最大邪教主也。
邪教基本特征有三:(1)
教主膜拜与精神控制。(2)
崇尚与宣扬暴力行为。(3)
秘密结社与非法敛财。太平天国无一不合。
其一,太平天国运动打的是基督教旗号,却与真正的基督教教义少有相同之处。西方传教士艾约瑟说:“天王所热心宣传的宗教主张,我相信在大体上由上帝看来是可憎恶的。”洪秀全宣布自己是上帝次子,是耶稣基督之弟,专门奉命下凡诛妖。上帝赐给他金玺与宝剑,并鼓励说:“尔放胆为之,凡有烦难,有朕做主;左来左顶,右来右顶,随便来,随便顶,尔何惧焉!”由此编织受命于天之神话,借此获得教徒之膜拜。
其二,崇尚暴力无需赘言,5000万亡灵即是明证。
其三,太平天国运动初期,秘密结社自是应有之义。洪秀全首创圣库制度,以“人无私财”的原则施之于民间。定都天京后,洪秀全便自视为天下万国之主,天京被称作“小天堂”。大建宫室,穷极壮丽。虽有圣库专管财物,对诸王与高级官员却没有限制;洪杨虽然也讲“节用而爱民”,但进入大城市后,讲究享受与排场,大肆挥霍公共财物,到处弥漫奢靡之风。未立先颓,焉有不败之理!
洪秀全十分注重舆论宣传。他非常反对清朝统治者推行“崇儒重道”,将孔孟典籍一律视为“妖书邪说”,要“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在刑律上明文规定:“凡一切妖书,如有敢念诵教习者,一律皆斩”;“凡一切妖物妖文书一概毁化,如有私留者,搜出斩首不留”刑律之严,较秦始皇“焚书坑儒”,实有过之而无不如。后来,还是“天父”杨秀清觉得太过,遂提出:“孔孟之书不必废,其中有合于天情道理亦多”。洪秀全自己也意识到简单禁令无法改变人心,便同意不废儒家典籍,而采取大加删改的办法。不单设立专门的“删书衙”,自己还亲自批阅与指导。“凡前代一切文契书籍,不合天情者,概从删除”“将其中一切鬼话、怪话、妖话、邪话,一概删除尽净。”
为了加强对民众的宣传教育,洪秀全命令建筑高台,鸣锣传集群众,开展“讲道理”活动。当然,所讲之道理,皆为洪氏之主张,别人是不得提出质疑,更不容反对的。有一马姓儒生,认为太平军“皆称兄弟”,不分君臣、父子,是“五伦俱绝”,洪秀全竟将其五马分尸。从此,再无人敢提反面意见,“不敢訾议”。
“焚书坑儒”之道,贯穿数千年,绵绵无绝时。专制不废,永无自由说话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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