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演员周杰的大奔与出租车相撞致人伤,尽管他有他的说法,但交警部门的最后认定是:周杰负主要责任。同时还认定,周当时驾的车未按规定挂牌照、超速;事发后未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协助处置的法定义务。当然,交警部门也否定了现场对周酒后驾车的怀疑。
按说就算再是心有不服与不满,一旦交警部门做出认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就当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该道歉就道歉、该赔钱就赔钱、该下矮桩就下矮桩才是。套用周杰所端饭碗的行话,这叫本色表演。无须导演教,也无须师傅带。
然而,到底是二流演员,这么简单的本色,周杰却活生生把它演砸,直演成无赖与无耻。以下取自他接受某媒体的采访,多家电视台及网络上都有——
他说,虽然自己是肇事者,但也是一名受害者。因为他撞车后,舆论一面倒地批评他,甚至还怀疑他是酒后驾车。他的意思是,他撞了人,致人家身体受伤害,但同时,舆论指责他,又使他精神受伤害。因此他与那个躺病床上的小刘,同是受害者。如果记者肯再稍“带”他一下,他绝对给带到“精神伤害比身体伤害更大”的沟里。如此蛮横、无耻的辩解,竟出自加害者之口,堪比刚刚过去那场日全食,恐怕也得几百年才一遇。
他说,自己当时报了警,在现场待了二十分钟,不应该算逃逸。可是有驾照的他,当知逃逸分两种,一种叫驾车逃逸,一种叫弃车逃逸。他属后一种。因为按规定,作为肇事者,他没有权力离开现场,反倒有在现场接受问询、协助处置等的义务。更重要的是,警方事后多次拨打他那个报警电话、到他车辆登记地址上门查找,及用多种方式反复跟他联系,都联系不上,直到引起广泛怀疑的失踪12小时后,他才到交警部门报到。如此自己界定是否“逃逸”的司机,马路上可能也很难找出第二个。
他说,自己不是没有去医院看望过小刘,而是去了两回。自己也不是没有过问过小刘,而是打电话小刘不接。再听才知,他那所谓“看望”,竟然不是亲自前往,而是委派助手与身边人。他那慰问个电话,则因为小刘的男朋友觉得话筒里的他态度不好,拒绝接听。二流演员在此玩起了超一流的大牌,“看望”不亲自,慰问不说“软语”。看到这儿,相信观众都会同意那位无辜的小刘,为何至今无法原谅周杰。一个加害者,整整两个月,要么托人,要么托话,反正就是不与受害者见面,是心虚,还是心狠?
他说,他愿意向小刘说声“抱歉”、“致以歉意”、“给予表示”等,绕来绕去就是不愿说痛快说出“道歉”二字,跟当年“炸馆事件”后老美的做法样。他多半偏执地认为,道歉背后是故意,抱歉背后是无意,所以不能道歉。然而这是典型的用心太过与事理不懂。人家小刘等人,没你周杰那超速的大奔,会躺到医院里花钱买罪受么?无心之过是事实,但说声道歉也应该,再说也是赢得小刘及舆论原谅的前提。周杰放弃这个前提,比他放弃大奔而逃还蠢。
或许周及同情者会说,他在另外的地方还是道了歉的。可是,这正与上述“看望”一样,面都不见的道歉,还算得上是道歉么?视频中的小刘,在回答记者是否接受道歉时,苦笑着摇头:“这隔着机器的……”再说周杰那抱歉、歉意以及就算有过的道歉,前后总有铺垫,左右总设限制,多有不诚,跟踩人脚后恶狠狠地瞪人“叫啥?我对不起你还不行么?”似的。
最可笑的是,在整个谈话中,周杰对事故的认定多有不满,对受到伤害的人多有不诚,对自己受到的指责却多有负气。他甚至令人万分惊讶地发毒誓“可以退出娱乐圈,甚至可以去自杀”,示威与威胁味儿十足,而他所示威与威胁的,恰中舆论表现出的整体公道与正义。如此,他所表演的角色,也就完全从本色滑入拙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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