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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你的书呢?

(2008-03-15 02: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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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作家,你的书呢?

 

    吴尔芬

 

    年前在某县城开了一次笔会,那是个文人云集的风景美地,数十个作者给我们与会作家赠书,厚厚的一摞。跟我一个房间的著名作家同样也收到一摞的赠书,但他坚决不愿带走,理由是:

    “带回去我也没空看,名著都看不过来,看这些破书干屌?”

    我认为将这些书撂在宾馆是极不礼貌的行为,就上街买了一个编织袋,将两个人的书装在一起带回了厦门。那个累呀,猴似的。千辛万苦带回家,我问自己:有必要收藏两本同样的书吗?这让我想起以前的经历。

    十年前,我是冠豸山文学院的院长,工作内容之一就是组织各种笔会,我们的雄心壮志是要打造“中国文学强县”。每一次笔会,外地来的作家都会收到一大摞连城作者的赠书,这让他们非常为难,因为书的比重跟砖头是一样的,携带起来十分吃力。好几次,他们都跟我说:

    “吴院长,你按我名片上的地址,把书给我寄来吧。”

    这样,客人走后我就多了一项任务:给他们寄书。好家伙,那可是一大笔开销哪。至今我还留着那些邮局的票据,不知道应该找谁报销。更要命的是,我还不敢跟连城的这帮文友说,怕伤了他们的自尊。那么,那帮吃饱喝足、拍拍屁股拎起纪念品走人的著名作家们真的会去读这些赠书吗?非常可疑。我曾经当面问过孙绍振:

    “孙老师,我给您寄过一本《雕版》,收到了吗?”

    孙绍振干脆地说:“我天天都会收到作者寄给我的书,我怎么记得住?”

    还有更干脆的是林兴宅,我挟了一本《雕版》送去他家,林教授却说:“小吴啊,你还是把书带回去送别人吧,你看我家,没地方放。”

    据我所知,许多名人根本不把邮寄来的书带回家,拆也不拆,丢在楼下的杂物间了事。堆不下了,当废纸卖。我认为,当废纸卖也是情有可原的,只是要把作者写字的扉页撕掉。我曾经在街头看到张三送给李四的书,而张三和李四都是我的好朋友;我曾经在张灿隆的书店里看到一架的旧书,全都写有“请某某大雅”、“某某存正”、“某某批评”。

    那么,书不卖又能如何呢?我已经40多岁了,就算能活到80岁也只剩下一万多天,不可能把家里所有的书都读一遍。我住的是租来的房子,两房一厅,除了主卧就剩下一间算是书房。客厅的书架是从杂货店买来的货架,已经堆积如山;书房床顶、床下到处堆满了书,书直接码地上容易发霉,臭不可闻,家里来的人都不愿意睡书房,只好自己睡。由于霉味太重,必须开窗睡,开窗风又太猛,我每晚睡前都要把头裹起来,否则会头痛。无奈之下,只好淘汰一部分书。淘汰哪些书呢?有几种书是要留着的:

    一、名著(可以留给后代看);

    二、工具书(不时要翻一翻);

    三、专业书(那是饭碗);

    四、收藏书(期待它升值)。

    思来想去,只能淘汰作者赠书。这类书大多是作品集,它们是名著吗?不是!它们是史料吗?不是!它们能给我知识吗?不能!它们能给我安慰吗?不能!有的甚至想不起作者是谁了,请问,我凭什么要义务管理这些书?

    淘汰到哪里也是问题。以前,我把淘汰下来的书送给我岳父,我岳父当了半辈子村长,对国际形势、国家大事都有自己的主张。比如解决台湾问题,他建议13亿大陆人集体朝台湾海峡撒尿,这样就可以淹死阿扁。“13亿人还对付不了一个阿扁?”老人家每次都愤愤地说。但我岳父老花眼,读书的姿势十分奇特:在太阳下坐一把小竹椅,打开书,将书踩在脚下读。因此,他老人家虽然读过我很多朋友的书,但我却不敢告诉我的朋友。近年来,老人家的身体越来越差了,读书越来越少,把书淘汰给他显然是多此一举。那么,我的书往哪里淘汰呢?

    连城县文化馆办公室有一架书是我的;

    连城县罗坊乡岗头小学有三千册书是我的;

    还有一批书准备捐给厦门崇正技校。

    当然,大部分赠书我还是留着的。朋友啊,如果你送过书给我,又没有在我家的书架上发现,那你到以上三个地方一定能找你的赠书。只是,你的签名被我撕了,为的是保荐你的脸面,也保荐我的脸面。

    由己及人,我送出去的书无疑的绝大多数已经打成纸浆。但是,明知道会被打成纸浆也要送。《对影成三人》和《迷途》是自费印刷的,不送人还能留着当饭吃吗?《雕版》作家出版社特批给我200本,逮谁送谁;《九号房》出版社只给我15本,基本没送;《厦门与台湾:交融共进》、《商业巨子胡文虎》一本都没送;到了《姐妹》,一个老乡买了四捆送我,我只好到处送了,光邮费就花了好几百,真是的。每次送书给朋友,我都要交代:“当废纸卖的时候一定要把我的签名撕掉。”很多人以为我在讲笑话,其实我是当真的。不当废纸卖,难道还要人家子子孙孙帮你保管这本书?

    20年前,当我刚刚开始练习写作的时候,就不断的有前辈告诉我“文章千古事,仕途一时荣”。现在回想起来,这是多么荒唐的谎言啊。对大多数作家而言,作品的寿命还不如身体的寿命来得长,也就是说,他的人还活着,作品就死光了。有的作家另辟蹊径,把书送给图书馆,好像这样就能不朽。其实图书馆也一样,阅读量少的图书先归到一间,时间一久就处理掉了。

    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的匆匆过客,想“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只是文人的狂想。张胜友说得对,“文学是农业社会的产物。”我再次提醒同行,农业社会结束了,文学的时代结束了。作家只是一种特殊职业,为什么别的行业的人都没想过要不朽,恰恰作家想不朽呢?可见作家中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毒太深。梦想千古留芳的同行我都要问他:

    “作家,你的书呢?”

    作家就得写作,不断地写作,哪天停止写作他就不是作家了。除了写作,别的任何做法都是捕风捉影;除了写作,别的任何想法都是狂妄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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