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之光”或其他
瓶
《Blaze of glory》,前奏刚响,着实一惊,被称为经典的曲子怎么是和《2002年的第一场雪》一个动静的?!耐心——Bon Jovi一头蓬发站在悬崖之上拨动吉他,破旧的汽车,空旷的荒野,悠远的蓝天,硬朗的声音诠释忠贞的理想,好在没让失望。
闲话。
言归正传。
吴尔芬,《九号房》。
原是陪红丫头借书的,一眼看到,想起之前老猫似乎曾说过,便自架上取下借回了。
书看完,似有什么郁结心里,堵得发慌,想发泄却无路可通。前一天刚刚看过《七宗罪》,咒一声这讨厌的闷热天气——是什么让心情变得暴躁?
情节相似,细细回想细节,便猛地打了寒颤,于是这夏天的“闷热”变得湿凉——其实这感觉上让人已多少有些不爽。
别去想吧。
《路迦福音》说:除了上帝,没有人是良善的——是否正因如此,才只有耶和华能坦然告诉众生说:我是我所是(I am who am)”?
“在九号房,大学生梅小如受尽了屈辱和折磨,直到掌握父亲蒙冤真相的帮主关了进来,苦难才告一段落。九爷是凌驾于牢头之上的号房老大,他的精明和怪癖让人望而生畏,为了帮助梅小如在九号房站稳脚跟,九爷把牢头送进了地狱。九爷和梅小如通力合作,使用种种超乎想像的过人手段,撬开了帮主的嘴,一点一点掏出梅健民蒙冤的证据。九爷有一个完美的杀人计划,要靠梅小如越狱才能完成……”
《九号房》探讨了“罪”的问题,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人性”被放大以百态呈现。
吴尔芬研究心理学,他说: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的丑恶行为是合理的——于是他在基于真实的细节上构筑了一间拷问的刑房。故事无意描摹一个“发生”或是“结果”,只是推进一个“过程”而已,而这个被解构了的“推进”本身,已经构成一场探询与拷问。
你或许会认为这是一场莫名其妙甚至自寻烦恼的自省——“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抑或故事只是故事,然而若道德与信仰缺失,那意味的又将是什么?而道德与信仰的底线又是什么?
Bon Jovi的声音粗砺硬朗,清醒而坚持——
《罗马书》中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世人达不到“神的荣耀”,所以世人无法言称“我是我所是”?然而什么是“荣耀之光”,它又在何方?
记得上学时第一次看Original Sin,始终无法理解班德拉斯何以中蛊般迷恋茱丽那个全身弥漫着罂粟气息的女人。
“人人都要受世界的捆绑,人有不同的瘾,瘾就是生命的捆绑,是生命表层厚厚的茧……”——而于我,倒也满意最终痴情的男主角终抱得美人归的结局——说到底还是“看戏人”的心态。而吴尔芬显然是理智的,在极端的环境、极端的叙事、极端的关系里,问题被放大——我们在追求什么?
周末时躲在窝里听歌看书,电话突然响起便被临时抓去上工——虽是懒人却并不排斥做工,毕竟要吃饭,还要心安理得的生活,只是稍稍的,对,就是稍稍的那么点不自在,毕竟周末难得,毕竟不想被打扰——人就是这么矛盾,不然就是莫名其妙?监考时眼镜说:终有一天要安稳下来,不可能玩闹、任性的过一辈子——有人说,婚姻是把稳定送给你爱的人,把浪漫留在自己心里,也或许是流浪久了、累了,适时的那个人就出现了——或许这不够严肃,然而或这就是被称为“宿命”的东西?
告诉老猫在看《九号房》,便收到短信,两个字“暗战”——谁与谁的呢?倒是古月圣,只说“不喜欢”,问及原因,“太复杂、太阴暗,生活哪里那么麻烦?” 一句话,豁然开朗。
每个人一生会做很多事去寻找归属,却又往往在“自以为是”的偏执里渐行渐远。
马克·吐温说: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几十年中,一件有绝对意义的事就是寻求内心的安宁。
人的价值在于其道德本性,而这本性的本质便是感情。当善良、纯真与人心同在,那么,诗意地栖居于人间吧…
原载《瓶子·自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