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
文学的作用
吴尔芬
任何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搞文化建设。尤其是旅游城市,旅游的核心是文化,没有文化内涵的旅游是空洞的、缺失的、没有前途的。我刚从四川阿坝的桃坪羌寨回来,那里就有卖《羌族文学》,我一看,是汶川县文化馆办的。汶川县的城市规模只相当于我们的一个镇,人家那么穷政府还要拿出钱来办文学刊物,为什么?因为他们明白文化建设搞不好,旅游就上不去。文化是一个地方的元气,伤了元气,这个地方就“气数已尽”。
关于文学要不要进入市场的问题我们讨论了很多,其实并非所有的文学样式都可以进入市场的,中央也没有说所有的文学都要进入市场。有一种文学可以成为消费品,比如电影剧本,它就能进入市场;有一种文学不能成为消费品,比如诗歌,强行进入市场就意味着消灭。特别是民间文学,他是一种公共财富,必需运用公权力来加以保护,运用公款来加以发现。所以说,一级政府有没有远见,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他对待文化的态度。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标志性的文化建筑,二是有足够知名度的文化偶像,三是强有力的文化序列。
《客家文学》一转眼就办了十年,其中的甘苦难以言表,只能说是冷暖自知。有人问,花这么大的力气办《客家文学》到底有什么用呢?我反问他,你背一首唐诗有什么用?过年贴一幅对联有什么用?给朋友写一张贺卡有什么用?文学之难,难在无法像经济发展那样量化,难在看不见摸不着,难在不能立竿见影。正因为如此,我们就难以评估一篇美文对人心的净化,难以评论挖掘一首即将消失的民谣有什么意义,难以评价培养一个年轻作者有多大的贡献,难以评说《客家文学》在多少读者心中留下沉甸甸的回忆。
连城的政府支持《客家文学》,政府就给民众留下一份温情;连城的文人努力办好《客家文学》,就说明连城的文人心中还有梦想。梦想不就是民族的希望吗?
本文为作者在《客家文学》创刊十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