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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你不喜欢的每一天不是你的

(2014-10-26 14:06:03)
10月20日
你不喜欢的每一天不是你的
你仅仅度过了它,无论你过着什么样的
没有喜悦的生活,你都没有生活。

你无需去爱,或者去饮酒,或者微笑。
阳光倒映在水坑里
就足够了,如果它令你愉悦。

幸福的人,把他们的欢乐
放在微小的事物里,永远也不会剥夺
属于每一天的,天然的财富。

作者 [葡萄牙]费尔南多•佩索阿
翻译 韦白
 
10月21日
    我们是自己想象力的囚徒,就像我们是自己话语的囚徒一样。这是非常可怕的。我总觉得自己在写同样一本书。——莫迪亚诺
 
10月23日
    古时有一樵夫到棋盘山砍柴,偶遇二老叟奕棋,观之良久,不觉刀锈斑斓,人间已百年矣。一老叟曰:人间已百年矣!可速归,并赠马骑乘,指点曰:途见捣臼,即汝家也。行片刻,果见臼,下马一看,石臼风化已分成爿,故称捣臼爿。

    社燕秋鸿春去了,韶华难留。
    人似秋鸿来有信,事是春梦了无痕。(这话也不对,人消失就消失了,不像鸟儿明年春天还回来,做过的事也不可能没有痕迹,特别是做错的事,还是会耿耿于怀。)

    餐桌上,萱萱说今天我们来谈一下宗教。前几天,她说谈人生,结果东拉西扯根本没说到人生上。很是自由谈。宗教就宗教,你发球,我接就是啦。接不接得到就不管。她说基督教的宣传册上说达尔文老年时推翻了他自己的进化论。我说他应该是老年痴呆了吧。那个尼采后来不也是发疯了。哲学家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疯。毛姆就没有,他老年的作品写得还很棒。哦,毛姆又不是哲学家。你看过他的小说?只看过《月亮和六便士》的介绍。你说疯子的定义是什么?我想了想,就是跟常人有异的,比如大冬天的冷都不怕光着身子在大街上。《奇风岁月》里的弗农就是这样光身子的,不过我觉得他疯是疯,他的想法还是挺对的。我说我没看过。(后来萱萱竭力推荐我看一下,她看了两遍。我看了个开头,实在是太砖头了,序言说是最受美国中学生欢迎的书。)你说外婆为什么相信基督教?我说人要在生活中找到可以给自己依靠的力量和信仰,你外婆从前生活很辛苦,身体也不好,所以才相信了吧。我反正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所以也信不了。我只觉得《圣经》的文字写得很好。说什么人来自尘土归于尘土之类。嗯,萱萱也背了几句我不知道的话。说抹大拉?我说没印象。后来说了一大堆,天南海边的。
如果不说成绩,不说中考,人生就定格在晚餐桌上这一时刻,就是幸福、欢乐,加上一个微小。
    边吃饭边讲话,其实不是一个好习惯。可是要不在这个时刻有所交集,接下去或者一天里,根本没有时间可以和孩子天花乱坠地说说话。
    晚饭后去理发,店里是一色的小鲜肉?洗头的是个外地小伙,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长得很韩剧。我说秋天一到,头发掉的真是多得吓人。他说就像树叶到秋天要掉一样,应该正常的。这个倒是,我妈妈从前也这样跟我讲过。我说还是有点怕,好象一年比一年掉得多。小鲜肉说一般是老人掉的多一些。不过老有老的好,人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味道,谁能说老了就不能有老的欢乐?哈。年纪轻轻就会来鸡汤。这小伙洗头还蛮专业的。难怪近来我都不去那个炒股的理发师那里,除非刚好在婆婆家吃饭。话说那个理发师要不是说股票,确实也是普通的大叔一枚而已。
 
10月24日
    萱爸休息。他说要不要回一趟下洋?我周日跟厂里的人说好要去石道地。哦,那行,中午回去吃饭吧。上个周日,萱爸去了江西一日游(旅游公司组织的,好象叫穷游?),早上五点出门,晚上十二点半才到家。他不怕累,我都觉得替他累得慌。就一个单休日,就不能让它闲着,真是的。这个双休日,大学同学会在省城召开(话说感觉刚刚才开过),我说孩子没人管去不了(当然只是其中一个理由之一,还是吸引力不够吧。一把年纪了,要参与一个集体活动,不能足够打动自己内心就懒得勉强自己,且不是在本地。)。男人总是粗心的多,可以整天不着家。从前孩子小还可以往婆婆家一扔,现在跟老年人根本没话说,每个周五去吃顿饭已经是很赏脸,一吃完饭就嚷嚷着要回家,完全是公事公办。
   
10月25日
    从婆婆家吃了饭还总是有吃不了带着走的食物,这次给了我一块生的猪肝。她说叫你爹买半斤他买了一斤回来。我晚上烧了一半,剩下一半你要不拿走自己去煮。我说怎么煮?从来没弄过。她说先用清水浸泡,把血水都淅出来,然后切成薄片,一定要切得薄,水烧开,放进去用筷子划几下,变了色就好。时间长就容易老。
    想着萱萱刚刚吃过一回白煮猪肝,我不能第二天继续做个白煮。那是任务观点不负责任的做法,比如某人,天天烧早饭,不是速冻食品就是买现成的,不知道变变花样。要是说说他,就一句,那么你起来做?让人无话可说。呵呵。好像不通过打击别人就显示不出我的好来。话说我就拿了手机百度“炒猪肝的做法”。以前看做菜的美食节目,我曾经想过要是厨房有一台小屏幕电视机挂在头上,跟着厨师依样画葫芦,做菜应该简单些,也更有积极性。这年头,你只要有心,真的是渠道多多。晚上就做了一盘茭白炒猪肝,先尝了一下,口感很嫩。让萱萱评判,她说不错。两个人很难得把一盘菜吃个底朝天。
    待萱爸回来,忍不住要显摆一下。他说那下回我要买猪肝回来让你烧了。我马上就不响了。这个菜连萱爸都没做过,这是我自讨的。他一直只晓得买肉和排骨,因为荤菜里我只会烧肉,不会做鱼。要是做鱼被我拿下的话,我想厨房或许就永远成了我的领地,萱爸落得个自在。幸亏我还坚持着不碰鱼类,鱼类太腥气,太麻烦,煮的时候水平不好容易粘锅之类。我给自己找了一大堆借口。世上无难事,只怕学太多,抢了别人的饭碗和地盘。人家叔可以忍,我这婶心不平。这不,明天吃鱼,我就袖手旁观,等着张嘴就行,说好吃还是不好吃还要看我心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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