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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楼市潜在危机(2):资本外流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一) 谁来保卫发展商?
“国六条”后,发展商一下子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对象,被普遍认为是楼价上升的“元凶”。关于发展商“屯房不卖”、“炒高楼价”、“坑害买家”的负面报道不断。部份媒体及公众甚至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看着一些发展商的倒闭。
事实上,发展商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广州市前任领导曾用“功不可没”来形容房地产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广州90%以上的房子由发展商建设。既然政府不可能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主体,那么发展商的地位和作用仍然是很重要的。
客观地讲,经过20多年的竞争与发展,广州发展商的综合素质已大大提高。现在的市场远比以前的市场规范。
由于楼价高,而否定发展商的作用是不对的。毕竟房地产开发涉及多层次、多领域的资源整合和专业操守,需要规范、有经验的集团和公司,才能做出既符合市场,又有品位、档次的产品。
有一些人,本着“降低楼价”的良好愿望,本着“不让发展商赚钱”的朴素思路,提出“集资建房”的思路,事实被证明是“乌托邦”,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经济人文背景下,基本上没有实现的可能。
回到主题上,首先要肯定一点:建房子还得靠发展商。
发展商的素质,决定了城市房地产的素质。
故,我的意见是:不要见到发展商,就骂“黑心”,就要把他们赶走。事实上,要鼓励发展商做大做强(在规范行业诚信经营的基础上),才会有好的结果,才能取得三赢的局面(政府、发展商、市民三赢)。现在的广州楼市,有“赶跑”发展商的危险。
让我们看两个数字:1、过去10年(1997-2006年),广州政府每年卖地的收入,基本上在50亿元以内。2、广州2005年房地产销售额608亿元计算,若广州地价占销售额的25%(事实上,以后这一比例还会升高),每年地价值152亿元。
从上面两个数字,可以简单分析出来:过去10年,至少有超过1000亿元(平均每年100亿元)的土地升值收益,本应为政府的收入,转为了发展商的收益。
这是广州发展商大规模赚钱,大规模积累发家的核心源泉。“国六条”后,广州的发展商要再赚“土地”钱将很难。广州发展商的利润将大大“缩水”。
另一个事实,过去三年(2004-2006年)广州楼价的攀升,很大程度上靠“高档”、“豪宅”楼盘带动的。“国六条”后,70%房型为90平方米以下,必将大大压缩广州楼市的利润空间。
可以预见,由于广州楼市的利润空间减少,发展商“外逃”现象将越来越突出。广州富力、合生创展等公司,省外业务量已经超过了广州本土的业务量。
有人说:发展商又不是稀缺资源,怕什么?北京有一位开发商老总表明态度:“70%90平方米以下,没钱赚,就不干了。”很多人嗤之以鼻。事实上,大家没有完全听明白:他不是不干房地产,他是不干“没有钱赚”的房地产而矣。事实上,发展商有选择城市,选择项目发展的自由。
一座城市的房地产还是必须保持一定的盈利空间。
对发展商“外逃”,我们不能“毫不在乎”。
发展商也是生产企业。没有经验,第一次成立的企业,也可能生产出好的产品,但失败的风险更大。
“国六条”后,广州房地产潜伏发展商大量“外逃”的危机。倘真的如此,对谁都不利。
(二) 购房资金“外逃”
“国六条”后,广州楼市有四个特征:
1、“炒楼”、“投资”、“投机”型买家纷纷离场。按当前税收政策,楼价要升15%以上才有利可图,令炒房者基本上已无所作为。
2、楼市萎缩机会很大。调控前,广州平均户型110平方米,调控后,90平方米以内。按套数购买,2007年广州房地产销售面积至少萎缩20%以上。(另文介绍。)这个数字还应该属保守数字。
3、普通住宅,大户型可能出现“抢购”,让其价格背离价值,使普通老百姓难以入市。“换房需求”将受到抑制,中产、白领阶层“换房”的门槛提高。一部份原投入楼市的资金缺乏出路。
4、今后几年,二手楼交易将受极大影响。将产生出一部分“外逃”资金。
最近,广州楼市(购房资金)转向南海、佛山、清远、珠海等城市已经很明显。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在5年之内,广州的大款们,挥舞着支票本,浩浩荡荡到北京、上海的情景将会出现。广州楼市资金外逃,已经是难以逆转的趋势。
在广州城里干着房地产这一行的人,都应对这一潜在危机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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