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流发生性关系”乌龙引发愤怒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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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李清
近两天,“轮流发生性关系”成为微博热词。据说警方用“轮流发生性关系”,来表述李天一的涉嫌轮奸行为,结果迅速引起网民愤慨吐槽,有人惊呼“李双江之子李某案发生逆转”。但6月28日北京警方表示,警方从未有“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据新京报讯)
事实上,说警方称李天一等与受害女子“轮流发生性关系”,是闹了个乌龙。知名媒体人徐达内等很快辨正了这一说法。实际情况是,中新网记者的报道中回顾事件时说,“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也就是说,“轮流发生性关系”是记者的表述,而非警方的说法。
而记者的“轮流发生性关系”表述,在笔者看来,听起来比较别扭,其实问题并不大,甚至记者可能有意更“客观”地叙述事实,而不是代替司法部门作出定性。而且,在报道的结尾也说,据了解,李天一涉嫌轮奸已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换句话说,记者并未否认李天一“涉嫌轮奸”,为其进行开脱。
既然警方并未有“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而是当了“冤大头”,那么很多网友包括一些媒体人,将愤怒的火苗喷向警方,就是没道理的。发表了不当抨击性言论者,应当收回前言。然而笔者以为,事情并非为警方澄清真相就完结了,“轮流发生性关系”的乌龙,能引发公众强烈的激愤,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为什么不少人一听到“轮流发生性关系”说,就马上对警方进行质疑和批评?不是他们故意与司法机关为难,也不是他们不辨真相,故意去传谣、起哄,而是类似的“语言技巧”游戏,已经多次真实发生过,严重伤害了公众情感和政府公信力,也让大家变得比较敏感。“休假式治疗”、“保护性拆除”,“临时性强奸”……,相信这些“有创意”的表述,很多人至今都还耳熟能详。对“轮流发生性关系”愤慨吐槽,背后的原因很简单,无非是担心司法机关玩弄文字游戏,偷换概念,改变对案件的法律定性,最后达到为犯罪嫌疑人脱罪的目的。网友实际是对对法治进行自发性的舆论监督,只是不小心靶子树偏了。
必须指出,即使出发点良好,抨击警方“轮流发生性关系”说法,也是错误的行为,需要道歉和反省,避免再犯类似错误。但是,这次乌龙事件导致的愤怒,不宜对网友、民众过于追究。从相当程度上讲,虽然北京警方“躺着中枪”,有关部门却需要为以前的公信力降低买单,以“无则加勉”心态促进自己工作的改善,修复与民众的关系。若能这样,乌龙事件就能起到正面意义,也会促进网络舆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