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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送给老人的不是爱心是恶心

(2012-02-08 08:59:47)
标签:

城管

双城市

元宵

哈尔滨

城管局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城管送给老人的不是爱心是恶心

  文/李清

  光天化日之下,摆在门口的元宵竟然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慰问去了。这是2月2日哈尔滨双城市一些商贩遇到的事情。有商户称,城管当天开着三辆车在大街上收商贩的货物,“事先我们什么通知都没接到,等我们发现时,城管已经开车走了。”(2月7日央视)

  最近一本叫《城管来了》的书中,身为城管执法人员的作者告诉大家,被城管暂扣的商品“凡是吃的,不但我们不吃,我们也不会白给谁吃。前几年,确实有别的队搞过把香蕉神马的送给动物园喂大象的,后来市民们这个骂啊”。虽然书中说的是北京的城管,但哈尔滨这些城管的行为,显然要让他尴尬了。

  事实上,以前媒体也曾报道过,城管将没收的商品用来捐赠敬老院及其他部门。不过,那是商品被扣后商贩不去接受处罚,相当于“无主”,多少还可理解。可是哈尔滨这些城管就不一样了。那些接受城管慰问的敬老院老人知道元宵的来历后,还能吃得下么?

  在商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征用”他们的元宵,也就是抢他们的东西,然后“借花献佛”去慰问老人,不仅是给老人们送恶心,也是在糟蹋城管自己的形象。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事后有商贩找到双城市城管局,接待的工作人员竟声称,“抢是领导临时决定的。”可见在他们心中,根本就没依法行政和维护形象的概念。

  “抢是领导临时决定的”,虽然目前还不能完全确认,但从有关领导事后的表态中,我们可以看到城管局的管理水平,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认识程度。局长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执法人员拿走商店元宵的事情他知道,他承认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走样”,已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处罚。笔者想问的是,这仅仅是执法“走样”的事吗?就算已经处罚相关执法人员,对相关商户是否需要公开道歉,并赔偿他们的损失?

  近年来,城管部门屡受批评。应该说,这与城市管理思路有关系,不都是具体人的问题。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不少地方的城管部门,人的问题也很严重。 这里面不仅有违规执法,还有违法犯罪,乃至还有用人腐败的问题,比如双城市城管局有关人员说的“你托人花钱来这单位,也就是下去抢”,就可以深究。

 

  发表于西安晚报,详见:http://epaper.xiancn.com/xawb/html/2012-02/08/content_870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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