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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质斌新闻联播医疗广告名人代言赵忠祥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李清
日前,一段前新闻联播主持人邢质斌为潍坊某食品企业录制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这段名为《××特别报道》的视频,内容仿照新闻联播形式,由邢质斌播报了企业的内部新闻。看到该视频的网友纷纷表示“震惊”。除此,记者发现,从央视退休后,邢质斌还接拍了至少三个医疗医药广告。
然而笔者想说,网友不必“震惊”,邢质斌接拍广告无可厚非。
或许邢质斌在主持新闻联播时,出去接拍广告是不太合适的,会影响单位和个人形象,其所在单位央视估计也会有相关规定,不允许在职人员“走穴”赚钱。然而,现在的邢质斌已经退休,接拍广告并不违反职业伦理。只要与单位没有特别约定,她接拍广告、参与各种社会活动,难道不是纯属个人自由吗?
觉得医疗医药广告与邢质斌气质定位不符,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从来没人规定过,一个人只能保持一种气质、一种风格,主持过严肃的新闻节目,就不能去拍其他风格的节目。赵忠祥也曾主持过新闻联播,后来不也主持过《动物世界》,以及参与主持过各种晚会吗?这几年,新闻联播多次“变脸”,迎来的年轻主持有的原先是主持文艺、体育节目的,很多人也觉得不能适应、不能接受。其实,这是一些观众自己被思维定式束缚住了。
当然,很多人不满的是邢质斌“以新闻联播特有的语调”播报企业新闻。其实,所谓“新闻联播特有的语调”,原本就是个伪概念,且不说没人要求过《新闻联播》必须以某种语调播报,更没有规定说其他人不得以“新闻联播特有的语调”播节目。事实上,很多地方台的一些新闻节目,不也接近新闻联播的风格吗?邢质斌退休后为企业拍的广告,只要没有盗用新闻联播的名头,没有损害央视的声誉,就没任何可指责的。
当然,邢质斌退休后接拍广告,也不是什么样的活都可以接。不过,哪些广告不能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十多年前,邢质斌曾为一款减肥腰带做代言,因为产品为假冒产品,遭到全国消费者声讨,就是一个教训。去年修订送审的《广告法》新规定,名人代言须承担连带责任。无论是邢质斌这样的退休主持人还是其他名人,在接广告时都应注重法律的要求。只有这样,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才会更加清晰,代言广告名人的公共形象才会趋于良性。
发表于青年时报,详见: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12-02/02/content_3532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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