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集注》劄记之梁惠王上
(2013-10-12 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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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2
经文引尚书《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下接“民欲与之皆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朱注与赵注异,所异在尚书经文之释义。孙疏于赵注外,另存“一云”
赵注:《汤誓》,《尚书》篇名也。时,是也。是日,乙卯日也。害,大也。言桀为无道,百姓皆欲与汤共伐之,汤临士众誓,言是日桀当大丧亡,我与女俱往亡之。
朱注:此引《书》而释之,以明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之意也。《汤誓·商书》篇名。时,是也。日,指夏桀。害,何也。桀尝自言,吾有天下,如天之有日,日亡吾乃亡耳。民怨其虐,故因其自言而目之曰,此日何时亡乎?若亡则我宁与之俱亡,盖欲其亡之甚也。
孙疏:《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者,是孟子引《商书》。谓桀於是时无道,暴虐百姓,故百姓皆欲与汤王共伐之。汤於是往伐,临於众中,诰誓之曰:是日桀当大灭,我与女众共往灭之。一云“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者,是桀云,故《汤誓》引而言之也。谓桀云天有是日,犹吾之有民,日曷有亡哉!日亡则吾与民亦俱亡矣。
愚按:朱注与孔传同。赵注与孔传异。
《尚书》孔安国传释义:比桀於日,曰:“是日何时丧?我与汝俱亡!”欲杀身以丧桀。孔颖达疏:比桀於日,曰:“是日何时丧亡?”欲令早丧桀命也。“我与汝俱亡”者,民相谓之辞,言并欲杀身以丧桀也。所以比桀於日者,以日无丧之理,犹云桀不可丧,言丧之难也。不避其难,与汝俱亡,欲杀身以丧桀,疾之甚也。
章3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养,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愚按:此乃孟子王道仁政之具体纲领,所言者三: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学者有其教。朱子不独理学魁首,亦大政治家,故于此处极留意。朱注有云“百亩之田,亦一夫所受。至此则经界正,井地均,无不受田之家矣。”“经界正,井地均”,乃孟子于土地分配之根本纲领,亦为宋儒之土地制度理想。朱子为官为政,最重正经界。赵注于此处,则等闲放过。此即文献家与政治家注经之不同。
此章朱注“黎,黑也。黎民,黑发之人,犹秦言黔首也。”
愚按:黑发之发,恐误。
又此章朱注引程子曰:“孟子之论王道,不过如此,可谓实矣。”又曰:“孔子之时,周室虽微,天下犹知尊周之为义,故《春秋》以尊周为本。至孟子时,七国争雄,天下不复知有周,而生民之涂炭已极。当是时,诸侯能行王道,则可以王矣。此孟子所以劝齐梁之君也。盖王者,天下之义主也。圣贤亦何心哉?视天命之改与未改耳。”
愚按:如程子者,可谓光明磊落,同于孟子。“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是何等轻贱人之语!
章4
经文
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赵注:俑,偶人也,用之送死。仲尼重人类,谓秦穆公时以三良殉葬,本由有作俑者也。恶其始造,故曰:此人其无后嗣乎?
朱注:俑,从葬木偶人也。古之葬者,束草为人以为从卫,谓之刍灵,略似人形而已。中古易之以俑,则有面目机发,而大似人矣。故孔子恶其不仁,而言其必无后也。孟子言此作俑者,但用象人以葬,孔子犹恶之,况实使民饥而死乎?
愚按:诸家注皆贴合孟子,孟子亦贴合孔子之心。然质之于考古及文献,则人俑乃牺牲之替代,而非反之。孔孟赵朱之判断乃价值之判断,非历史事实。
章6
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
朱注:
王问列国分争,天下当何所定。孟子对以必合于一,然后定也。
赵注:
孟子谓仁政为一也。
作文按:释定于一,朱注不及赵注。
章7
01
经文:
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
赵注:
宣,谥也。宣王问孟子,欲庶几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孟子冀得行道,故仕於齐,齐不用,乃適梁。建篇先梁者,欲以仁义为首篇,因言魏事,章次相从,然后道齐之事。
作文按:
赵注以孟子先仕齐,后游梁,朱子不以为然。故朱注无此等语。
02
经文:
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
朱注:
董子曰:“仲尼之门,五尺童子羞称五霸。为其先诈力而后仁义也,亦此意也。”
赵注:
孔子之门徒,颂述宓羲以来至文、武、周公之法制耳,虽及五霸,心贱薄之,是以儒家后世无欲传道之者。故曰臣未之闻也。
作文按:
赵注不及朱注显豁。朱注于先贤明言必表出之,乃其义例。
03
经文:
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朱注:
保,爱护也。
赵注:
保,安也。御,止也。言安民则惠,而黎民怀之,若此以王,无能止也。
作文按:
朱注赵注细微差别在赵注从效果言,朱注从动机言。可合而言之,曰爱而安之。
04
经文:
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朱注:
王见牛之觳觫而不忍杀,即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扩而充之,则可以保四海矣。故孟子指而言之,欲王察识于此而扩充之也。
作文按:
对读赵注,乃知朱注高明。落实于“即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扩而充之……”,此乃以孟说孟,切中显豁。固非赵注所能及。
05
经文:
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朱注:
术,谓法之巧者。盖杀牛既所不忍,衅钟又不可废。于此无以处之,则此心虽发而终不得施矣。然见牛则此心已发而不可遏,未见羊则其理未形而无所妨。故以羊易牛,则二者得以两全而无害,此所以为仁之术也。声,谓将死而哀鸣也。盖人之于禽兽,同生而异类。故用之以礼,而不忍之心施于见闻之所及。其所以必远庖厨者,亦以预养是心,而广为仁之术也。
作文按:
此等引申发挥,乃宋儒义理,固非非赵注所能有。
06
经文:
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
朱注:
今恩以下,又孟子之言也。盖天地之性,人为贵。故人之与人,又为同类而相亲。是以恻隐之发,则于民切而于物缓;推广仁术,则仁民易而爱物难。今王此心能及物矣,则其保民而王,非不能也,但自不肯为耳。
作文按:
此亦是体现宋儒精神处,赵岐无此见识。朱注于“恻隐”,必言“发”,盖恻隐为仁之发端,其特点为易发,且为油然而发,颇同于诗之兴。
07
经文:
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朱注:
为长者折枝,以长者之命,折草木之枝,言不难也。是心固有,不待外求,扩而充之,在我而已。何难之有?
赵注:
折枝,案摩折手节解罢枝也。少者耻是役,故不为耳,非不能也。
作文按:
朱注赵注训“折枝”不同,赵注近古。
08
经文:
《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
朱注:
诗·大雅·思齐》之篇。刑,法也。寡妻,寡德之妻,谦辞也。御,治也。
赵注:
《诗·大雅·思齐》之篇也。刑,正也。寡,少也。言文王正已適妻,则八妾从,以及兄弟。御,享也。享天下国家之福,但举己以加於人而已。
作文按:
朱注训“御”为治,赵注训“御”为享,予则训为“至”。
09
经文:
奚暇治礼义哉
朱注:
治,平声。凡治字为理物之义者,平声;为己理之义者,去声。后皆放此。
作文按:
此为朱注破读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