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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治同行--兼说明丰城和广饶的事

(2008-03-18 18: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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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时政感受
      与法治同行--兼说明丰城和广饶的事

   中国律师重建已是而立之年,律师队伍的壮大与律师行业的成熟世人瞩目。然而这些成就的取得与中国法治的进程是相连的。法治兴,则律师兴。同样,律师兴,则推动了法治。而律师事业的发展相当大的层面是表现在律师们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所办理的那一个个诉讼与非诉讼的案件。毫无疑问,办案是律师的本职工作,而办案中表现出来的律师的正气和智慧则显示出中国律师光彩照人的一面。

    然而,律师与其他行业的人们一样,有着痛苦与欢乐,成就与挫折,喜怒哀乐,有时会在一天或一件案子中涌现。我对近年来所经历的重大影响案件的回顾(暂名:奇案回顾)一书,是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法治对人生的理性思考。这种经历是人生的宝贵财富,是事业发展的动力之一。

    我从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中年改行投身于律师事业,亦属资深。而资深并不是以使其为社会所瞩目。出版社的同志对我的评价是两个字:勤奋。同行们对此均予以肯定。20年的执业,办案数量无法精确到个位,至这本书脱稿时,我已出版著作21本,还有一本即将脱稿。为写书,我夜晚和休息日的多半是伏案学习与写作,是为收获之耕耘。而这20多本书没有一本是纸上谈兵,其成果来源于法学理论与律师实务的结合。当可位于中国律师著作之丰的第一队列。这第一队列中的许多著名律师都是律师界的精英,也是我和中青年律师的榜样。

    近些年,有的人以律师的收入来看其社会地位,这是对律师的误解。每一个成功的律师的前进足迹,都浸满了他们的汗水。有多少律师因过度劳累而累倒?甚至英年早逝。故此,我们应当确立一个理念,律师成功的标志不是他洒脱地挥舞着的高尔夫球杆,而是他们为中国的民主与法治进程而呐喊的一句精妙的话,一段精彩的文字,一个成功的案例。

    2002年起,我因专注于办理拆迁案件和从事拆迁法律关系的研究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拆迁法律服务领域的地位。而这一特色和地位的形成与中国律师的专业化分工和专家化的过程是相一致的。对律师的专业化分工和专家化虽然尚存争议,但从效果来看,形成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成为某领域法学专家的律师对社会的贡献是应予肯定的。

    我国仍具在民主与法治的建设阶段,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关键时期。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力量的律师,如何为此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中国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与课题。20年前,我们国家迈开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时,有一个口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认为这个口号在今天,对律师依然适用。无论是从事高端还是基础的法律服务,我们都需要正确的政治方向,崇高的事业理想,踏实的工作态度,精湛的法学知识。而这一切,都离不了勤奋的学习,不断的总结提高,我希望我的这几本书能为律师同行们提供借鉴和参考。

  说句实话,这些天为了丰城和广饶的事,的确有点烦恼。有的人总是给我发匿名贴和匿名电话、短信。虽然这种状况是从我一年半之前介入高案就开始,但2008年之前的给我发的匿名贴和匿名电话、短信,均是一些无事头的漫骂和威胁,我可一笑了之。而有人以丰城和广饶的事发难,是釆取了乌龙战术,说话真真假假,让旁观者难辨别真伪,目的是扰乱我的正常学习和工作。其实他们的手法十分拙劣,而逼得许多朋友一再要我说一点观点,也算是自我辩护。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一.关于丰城的事,丰城之行是应委托我代理对拆迁许可证提出行政复议的被拆迁商户的多次催促,在与丰城市府书面联系后去的。我的习惯是接受代理后在不影响时效的情况下,先发函给当地政府,说明观点,看有无协调之可能。承蒙各方给我的面子,我和我们律师事务所有一半以上的案件是协调解决的,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的维护。我总结五年来所办案件,通过诉讼、复议直接解决问题仅有百分之十,多数案件是通过协调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的。因为我始终认为人民政府应当为人民服务,多数官员在多半时间也应是为人民服务的。否则,社会就无法维持正常运转。此次丰城之行,与市府的沟通效果是明显的。一是该拆迁范围的住宅补偿价格经评估调整较之前所传说的有较大提高,且政府方面承诺将认真执行《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二是委托人之前告诉我,政府对被拆迁商户不安排就近回迁,而我们与政府有关领导交谈,就近回迁也无障碍,故多数被拆迁商户是希望安排就近回迁的。三是对拆迁许可证的合法与否,我们与政府官员有分歧,但同意依法解决。对这样的协调结果,被拆迁人看法不一致是正常的,但匿名攻击是别有用心。在这个所谓的“沿海某媒体记者”的煽动下,我辛苦协调达成的共识没有落实。我不知道这个所谓的“沿海某媒体记者”有什么高招能使丰城的被拆迁人得到比我的协调更好的补偿?很明显,这个不敢说出名字的所谓的“沿海某媒体记者”是以被拆迁人利益来实现他的政治目的。我真诚的希望我的当事人能尽快坐到谈判桌前,并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关于广饶的事,更是简单。情况如王令在他的博客所说,在接受这个案子之后,我们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就是假记者报道中用到的材料,还是来源于我们律师辛苦的调查。在调查取证之后,我们起草了诉状。起诉之后,我们也为开庭做了充分准备,并参与了庭审活动,提交了代理意见。无论是按照法律规定,还是行业规范,律师在一审中的代理行为已经尽职尽责的完成。可惜的是,虽然假记者也承认我们在一审开庭中,讲的很有道理和法律依据,但一审判决败诉了。在败诉之后,我们还尽责的起草了上诉状,给当事人提起了上诉。在此时,当事人没有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不再履行合同,停止了委托。这就是代理这个案件的全部过程。在我们没有代理二审之后,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们依然准备了申诉状。可惜的是,当事人中的个别人已经不把精力放在维护财产权的主线上了。此间,我去为东营市房管局讲课,不是无偿劳动,而收取了一点讲课费。这在假记者的报道中,竟然被任意虚构成收取了五十万元。讲课之时,一审已经结束,我虽然还在帮助张某某做协调工作,却已经不是广饶张某某的代理律师,那个时候,张某某的态度还不是今天的样子。无论是讲课前还是讲课后张某某还是感谢再三。直到网上发贴骂我时,倪文华以显目的标题说此事时,张对我的助手章建勤在电话里还是表示谢意。后来怎么翻脸,我的确不知道。

    当丰城的匿名攻击文章出笼时,我没有往深处想,理解为个别当事人的误解。写了篇:委屈和误解也是人生的阅历和财富---人生态度系列谈(10)作为回答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58b2201007sur.html)。相隔不到两个月,正好是网上都知道我春节未回老家而是闭门写那本书之后,有人迫不及待地以广饶的事来攻击我。此时,我还是认为有人维权的思路出了偏差,于是写了篇搏文:物权维权政治化是一种危险! 作为回答。之后把精力集中于房屋征收条例立法的进程(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58b22010089d9.html)。

    正是上述情况,我一直没有正面回应这几个人的攻击。说实在的,我的确没有有的人的本领:“手中一百多份判决书,还有xx份是让山东省人民政府败诉的”。但虽要说明的是,经过查询,全国的省政府近五年加在一起,也没有xx个败诉的案子。这是无律师资格的人为扩大影响而吹出来的。我不否认,我办案多数是收费的。这个收费,一是国家许可,二是委托自愿,三是由律师事务所收。但我决不拿自己的良心和当事人的利益去做交易,也希望那些在为当事人“维权”,不是律师也在收钱的人尽快考取司法资格,以收费合法化。其实,中国的民告官案件,做的理想的还是我的朋友袁运来律师,我只是征地与拆迁案件更专业一些,而且是靠集体的智慧。比如办理高案,出庭的是我和李金平律师,而全所律师都在为之忙,光襄樊就去了12次,每次少则两人,多者五人。

    今天,在朋友们的催促下,我作了上述回应。我真诚的希望,财产维权的确离不开政治,但是一定不能政治化。中国的民主与法治进程是不可逆转的,但决不是一夜间就能实现的。那些利用别人的财产维权来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的人终究会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这是我的心里话,也是我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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