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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记(散文)/野莽

(2021-10-13 15:27:25)


我大约在十岁的时候学会了理发,对象是我自己。那时不叫理发,叫剃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在我的老家流传着一首歌谣,至今我还记得这么几句:“剃分头,不戴帽;镶金牙,一脸笑;穿皮鞋,嘎吱叫;戴手表,捋胳膊。”这个“膊”字,我的老家念“抱”,如果念“博”就不押韵了。歌谣的首句把剃分头看作是一件光荣的事,因此不主张用帽子把它盖住。所谓分头,就是把头上的头发瓜分成两个部分,瓜分的原则不等,从正中间一分为二,像电影里的汉奸;从左侧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地方分成两份,就像干部了。我的父亲由干部变成农民以后,在头发上仍然保持着干部的待遇,从四分之一的地方进行瓜分,那个分水岭在左眉的上方。

一年后,我从我的母亲身边被分配到我的父亲身边,我也是剃分头的,而且也是从左侧四分之一的地方分的。其实既然是分头,就不应该叫剃,因为分头不用剃刀,而用推子、剪子和梳子,应该叫推分头、剪分头和梳分头,或者叫理分头、留分头和蓄分头,其中任何一个说法都比剃分头要合乎语法的逻辑。在我的记忆中,我的老家除了妇女,广大贫下中农和革命群众清一色全都是光头。劳动的时候站成一排,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亮。我的大伯还曾经是我父亲的启蒙老师,还是书法家、数学家、教育家,家乡著名的知识分子呢,但他变成农民以后,就没有我父亲那么执着,连一根头发都不要了。

我记得那时候剃一个光头是一角钱,剃一个分头是两角钱,因为剃光头只要一把剃刀,先用肥皂水把发根焖软,雪亮的剃刀在乌黑的荡刀布上荡几荡,再来到头皮上,“哧”,“哧”,很快就结束了。以杀猪刨毛打比方有点不妥,那就打比方刮土豆皮吧,刮完一个往旁边一拨,换下一个。而剃分头,除了用剃刀刮头发的周边,刮脸上的汗毛,还要用推子、剪子、梳子、镜子——剃罢让你自己拿在手里,左右照了,又照前后,看有没有偏颇,是不是对称,成不成比例。人说是后脑勺的头发摸得到,看不到,可在剃头时就能看到!这样想来,剃一个分头价钱是剃一个光头的两倍,不多。

回想我们父子二人之所以如此顽固,宁可多花一角钱也不剃光头,潜意识里是否有一种士可杀而不可辱的心理亦未可知。我们多半是每个月剃一次头,算起来每年花在剃头上的钱再加两角,五块钱就可以捉一只小猪喂着了。然而我们义无反顾,我们不计得失,我们不喂猪也要剃分头,其行为第一像苏东坡,宁可食无肉,不可头无毛;第二像殉节朱明王朝的汉臣,宁留发,不留头。

话说在我将满十岁的时候,我的父亲给了我两角钱,让我到离家五里一个名叫蒋家堰的小镇,去请一个名叫李德仁的剃头师傅给我剃一个分头,庆祝我诞生的十周年。我持钱而往,走到镇头,发现剃头铺的旁边还有一个书铺,书铺里有很多书,其中有一本的封面写着《海瑞》,我知道这是一个清官,一喜欢就把它给买了。那本书的定价是一角七分,买完才想起剃头的事,但剩下三分钱已经不够给李师傅的,就只好回家对着镜子自己剃了一个。说是剃,实际工具是一把剪子,我的父亲拿它剪过烟丝。

我的父亲黄昏收工回家,由于饥饿,先忙着做饭,并未发现我头上的破绽。倒是到了晚上,我的大妈到我家来看出蹊跷,但她对我绝不怀疑,却大骂无辜的剃头匠:“挨刀死的李德仁,把娃子的头剃得像狗啃的!”

李德仁是蒋家堰镇剃头界的名流,技艺精湛,威望甚高,如今无端挨骂,让我颇觉对他不起。再想他也的确有该骂的地方,比方说我上一次请他剃头,洗头时把他接热水的皮管子碰了,那时候剃头铺里的水管还没有金属的,他就当众污辱我道:“你把我的雀雀儿碰歪了,你得多给我一角钱!”众剃头者闻声大笑。“雀雀儿”一词出于我们老家的民间,是对少年男性生殖器的昵称,因它形似一只可爱的小鸟,而据我后来回忆,李德仁师傅当年都四十多了,他可不是“雀雀儿”,它可没有那么可爱。

……选读结束,更多内容:《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2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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