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银行股权激励谁受益谁遭损?
2007-8-31 每日经济新闻
股权激励不一定是市场化,不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也不一定是行政企业。将股权激励等同于市场化,显然混淆了手段与目标的界线,也有可能给完全非市场化的股权激励制度大开方便之门。
最近两则关于金融机构的消息,都与股权激励有关。央行8月27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坚定不移地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长文,明确提出将从多方面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并要求尽快形成员工持股、高管层股票期权等在内的激励约束机制。此段文字虽了了数语,占的篇幅不大,但由于事涉敏感,引起各方广泛关注。
作为应和,建行行长郭树清同日在香港举行中期精练发布记者会时肯定,建行推行全员持股的成效令人欣慰,并且透露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方案正在制订中,董事供求矛盾计划是希望年内能够实施。距年底时日不多,此时突然发声,难道郭树清先生已经得到尚方宝剑?
谁都知道,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内容庞杂,举凡经营机制、风险内控、业务更新等,无不包含在内。有关方面的制革推进时有耳闻,但银行推进最为急迫的却是股权激励机制。事实上,股权激励已经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以后被提起频率最高的话题之一,既成为从央行到银行管理层的心头所想,也成为名义上是国有银行股东的全体国民的心头之刺。
今年7月,建行在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建行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东大会在2005年8月即已通过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事实上,当时建行同时上报了针对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两年后实施,管理层股票增值计划搁浅。受此刺激,中行和工行的高管股权激励方案没有上报。
到底是有了市场机制才有股权激励计划,还是有了股权激励计划就能有市场机制?这不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死循环,而有明确的答案。支持股权激励者往往以华尔街与硅谷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作为证据,殊不知他们的证据建立在冰山之上。事实上,华尔街的金融机构历经数百年沉浮,根据各个时期建立起不同的激励机制,并无一定之规。如果中国的国有银行如华尔街金融机构一样产权明晰、竞争充分,那么,不论是高薪、还是股权激励,只要企业认为合适,又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什么样的激励机制都悉听尊便。
但国有商业银行不同,在此不得不再次重提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性质。国有二字绝非虚言,关键时刻纳税人有买单义务。当初财政部、汇金公司给国有商业银行注入巨资,允许国有商业银行低价引入战略投资者、在A股市场高价发行上市,无不在国有的名义下以金融安全名义而行之。买单有份,红利无份,只能在“投资须谨慎”的市场上博弈,显然有失公允。
这些国有商业银行仍坐拥垄断溢价。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并不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中国银行业已经进入充分竞争阶段,百余家城商行,加上取得法人资格的外资行,国有商业银行前有来敌后有追兵,无垄断溢价可言。但一个证据就可推翻这一结论,我国的银行有不同层次的牌照,城商业异地开设分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而近日中行被指定为个人投资香港股市的特许金融机构,显然也不是竞争或者招标的结果。客观地说,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盘确实有所收缩,但并不等同于垄断溢价已经消失。
在赢利高涨期获得股权激励,获益的无疑是银行员工,尤其是银行高管。虽然建行实行的是员工持股,但早有建行员工指出,按照管理层级而来的持股额其实已经暗度高管股权激励之陈仓。如今资本市场大热,这些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注资、上市、以及坐收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得到了高额的利润,工行等在境外进行并购,但并购的成效才能看出并购的正确性,如今奖励为时过早。
在银行仍存在垄断溢价、核心高管层行政任命(不要用董事会、监事会说事儿,董事会不董事、监事会不监事并不罕见)、内部关系盘根错节、内部人士的七大姑、八大姨仍充塞各岗位的前提下,股权激励很容易蜕变为对行政官员的另类激励,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要实行股权激励,可以,前提是让所有的银行享受同等的上市、全国经营的机会,以市场手段聘请资深专业人士出任高管,一句话,实行真正的市场化、专业化管理。否则,所谓市场化的股权激励,不过是银行高管借资本市场的盛宴狂欢而已。以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性质,按照业绩按照国际中位数给予高薪,不行就另择其人,是更加理性的选择。
事实上,目前之所以频提股权激励而不提银行高管市场化,不过因为分享利润易改变制度难,不过,割肉饲虎的作法最可能的结果是培养出虎的贪欲,而无法使虎自律。
在去年的科博会论坛上,央行行长周小川就表示国有银行未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步骤,是给金融从业人员戴上“金手铐”,显然,不仅银行员工,所有的利润丰厚的企业员工都希望能戴上这样的纯金制的手铐,可惜戴不上。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另一则新闻。同样是在央行网站上,事隔两天发表文章《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表明我国发轫于2005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将要跨出重要一步。
对此,值得密切关注的是,银行将拿出什么样的资产向谁进行证券化,是否将劣质资产面向社会机构进行证券化,而将优质资产留在关联机构内享用?建行信贷证券化试点时已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将可疑类贷款首先证券化,那不过是向社会转嫁风险的举措。到那时,人们将有足够的理由发出这样的质疑,在得到资本市场的溢价后,其中的利益通过股权激励机制由内部人分享,而真正的却由社会承担,我们需要这样的金融创新吗?需要这样的伪市场机制吗?最后,我们需要这样的国有银行吗?
注:帖上两文,都有关于金融创新,旨在表明,既有市场化的金融创新,也有借市场化之名的伪金融创新,对此分野不可不察。
不投港股一文,是对循规蹈矩还在预约登记投资港股的中小投资者而言的,相信政府在特定时刻有能力在港市抄底,那是政府与国际机构的博弈,不是为受到重重约束的中小投资者预备的。别忘了B股高位接盘的教训。如果你是专业人士,例外,笔者也认识朋友专投港股,寻觅差价。
周末愉快!幸福的休息时间终于到了。
并非闲笔,周俊生先生的《文章治世要不得》一文,被某些人士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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