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平静多半是书带来的,不是别的。书里隐藏着秘密和启示,无法言说,它与书的类型无关。即使是重读多遍的书,也能给我新的想法,常常是题外之音。
前段,读一本学语言的小书“罗马日记”。称它为小书,是如同曲径通幽,格外好看。某种意义上,学习像一种旅行。一位孟加拉裔美籍作家兼学者,精通孟加拉语和英语,可以说是双母语。在学习第三门语言意大语多年后,用意大利语写的小书。一本与语言相关的小书,却看到不少语言之外的成长和思考。
书里有个细节,很喜欢。她曾请过一个私教,威尼斯人,孩子大了,丈夫过世了,住在一幢紫藤环绕的房子里。她常常花一个小时,坐地铁到布鲁克林边缘,地铁线的尽头,去老师家学语言。她很爱这段旅程,好像原本的生活被抛在脑后,在那几小时里,熟知的语言都成为过去,开始一次又一次的分离之旅。在这个空间里,新的世界出现了。老师房里有一张小桌,书架上摆着书和孙辈照片,墙上挂着黄铜炊具。与老师在一起,学意大利语变得更像一种爱好,他们聊各自的生活,谈世界局势。做大量练习,枯燥而必要。去上课成了她最喜欢的活动。像一种旅程。
后来,她举家迁去罗马旅居。去罗马是为了改变生活的路径,去真正靠近意大利语。浸润,永远是学语言最好的方式。出发前的半年,她就不再用英语阅读,只阅读意大利作品,把熟悉的不可或缺的东西抛在身后,像腾空一间房,让它变成全新的。能改变我们生活的东西总是在我们自身以外。用意大利语阅读的时候,她说自己变成了更积极的读者,更多参与其中,哪怕阅读技能并不纯熟,视野却是无限的,尽管总是存在某种局限。用另一种语言阅读意味着永远处在成长状态,拥有可能性。她讲,用意大利语阅读激起了与恋爱相似的渴望,因为每一天都会有一个新的单词等着她去认识;发现不同的表达方式,会感到一阵狂喜。她忙着收集美好词汇,形容词、名词、副词,到一天结束时篮子变得很重,感到自己满载而归,非常富足。自己兴致勃勃的样子,就像乞丐找到一袋珠宝。但离开树林,大多数词又消失了,无法持久,随之而来的沮丧让人产生幻象。第二天,她又回到树林重新收集。她说,并不觉得浪费时间,美好之处在于收集这个行为本身,而不是结果。
移居罗马一周后,她做了一件奇怪的事,开始用意大利语写日记,几乎是自发这么做了。到新地方,让人困惑不安的时间里,她改变了自己写作使用的语言。没有纠正,没用词典,全凭本能写下去。像孩童或半文盲一样摸索着方向,不知这神秘的冲动从何而来,停不下来。好像用左手写字,使用弱势不该用的那一只手,似乎是愚蠢的行为。但是,在罗马的最初几个月,每天用意大利语写秘密日记成了唯一能安慰她的东西,它带来一种安定感。这是一门尚不准确的新语言,有最真实最脆弱的部分。不完美,错误百出,但清晰地反映出她当时的迷茫、困惑。
来意大利前的几个月里,她正在寻找写作的另一个方向。想找到一种新的途径,当时并不知道,这门慢慢学习多年的语言,会最终为她指明方向。就像带着糟糕的装备去爬山,这是一种文学上的求生。处于匮乏状态,但与此同时又感到自由,放松。有的只是强烈的意愿,以及盲目而诚挚的信念,被人理解,并理解自己。在所有粗糙的棱角之下,有种宝贵的东西,一个新的声音,粗糙但鲜活。
是啊,粗糙但鲜活,那是对所拥有的一切过度熟捻后一种别致的扭头。
她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这个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时代,没有人愿意接受限制,我们可以在瞬间发送消息,在一天内从世界一头抵达另一头,清楚看一个不在身边的人,不必等待,不再有距离。很多人肯定说,世界更小了。始终在线,永远可以被找到。意大语学习让我强烈意识到不同语言之间鸿沟,一门外语可能意味着一次完全的分离。再一次证明我们可怕的无知,想使用一门新的语言,想直达它的核心,没有任何技术可以帮上忙。这个过程无法加速,无法简化。进展缓慢,徘徊不前,没有捷径可走。离得越近,距离它更远。用了半辈子时间,才向前走了几步。你永远缺一个完整的视角,只能边缘行走。但是,每一个词都是自己挣得的,没有一个是继承而来的,都源自决心。那是一趟漫长的旅程。
这大概就是她学习语言意外的收获,与语言本身好像无关。
能理解她的表达,我得到的启示也在语言之外。
另一本英国的小书,是关于热爱。对书的热爱。
作者从一个酒吧服务员,到书店店员、经理,再到作家、阅读推广人,这一路中,唯有阅读是不变的事。它与励志无关,我只看到热爱,唯有热爱才可以创造奇迹,或者根本不算奇迹,只是水到渠成。
她因为爱读书应聘去哈罗德百货二层书店。印象最深的是她写店员推荐书卡,别人不愿意做的事她却想写。她讲,在通勤路上读米涅特的新小说,读得入了神,绊了一咬,摔破了膝盖,却一心只想往下读。她就随手把这个小故事写在荐书小卡片上,结果书卖了一本又一本。每天她利用休息时间读书,然后带回家,睡前读完,每当遇见喜欢的书,总琢磨哪些顾客会喜欢它。读一本书,入了迷,她顺手就写张小卡片推荐给顾客,看到一位女士掂着重量说,放在行李箱里太沉了。她讲,那就扔掉几件衣服吧。女士买下了它。“少吃多买书”,是她经常对顾客说的话。她有个特点,非常喜欢跟陌生人谈论书,有气质优雅的老太太进书店,一来就问:那个爱读书的女孩在哪里?她还有个神奇的特长:书店到新书,她讲每摸到一本好书,指尖都会带来一阵战栗,比如摸到“深夜小狗神秘事件”、“丑闻笔记”……她的手指会发麻,她对同伴说:你说我是不是疯了?同伴笑言:你有点像书语者。这是热爱带来的异能。就像精通麻将的人,一摸牌就知道是什么。她每天熟读近日书评热点,有顾客不知书名,只说我想要那本少年与老虎的书(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我想要那本老师跟学生恋爱的书(丑闻笔记),她马上就能报上书名。她喜欢这些问题,说像竞赛或知识问答,很快能对答如流。
这些细节,多么生动,一个普通的书店店员让她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任何一种职业,都有炉火纯青的境界。
她讲:朱利安·巴恩斯的书把我带去过法国,萨冈和福拜楼也要负一点责,在那里遇到对她影响很大的人;一本如何做女人的书让她开始写书评,直到这个愿望实现前五钟,她都以为是天方夜谭;还有一本书,让她相信自己也可以写书。而读安眠书店,让她对社交媒体掐灭了兴趣;某本书读完,她甩掉了一个糟糕的男友;一旦觉得自己注意力涣散,就知道远离新闻、社交媒体,躺进浴缸或抱一本书到床上,读书让她呼吸平缓,兴味盎然……
书成就了她,或说热爱成就了她。好作家也许谈不上,但她的确是一个好读者、优秀的书店店员,还因为推广阅读主持了监狱读书会,影响了一大批人。
热爱,永远是最好的老师。
天太热,雨不停歇,暄嚣杂音太多,漫长的夏天。2020年前的夏天,是什么样,真有一些记忆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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