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住房痛苦指数成为考察官员政绩的刚性指标
魏雅华
2007年,让中国国怒民怨、人神共愤的房价,仍在继续飞涨。2007年,国家再次明确地将房价问题从市场问题上升到了政治问题。可2007年3月,中国楼市依旧是涨势如潮。
不信,让我们先来读一条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2007年3月20日刚刚发布的重大新闻:《2月房价涨,全国新房价格涨5.9%,深圳北京以近10%涨幅领涨》。
楼市如此之牛,新政不断出,而房价不断涨。对此事,人们所给出的共同的答案是:官商合谋。要理治房价,先治官商勾结。
关于这一点,早在2005年4月8日,国务院的《国八条》中,便己有明确规定:
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我们现在的建议,仅仅是将国务院的《国八条》落到实处。
2007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副市长黄奇帆说,对城市住房应该设置"幸福指数"与"痛苦指数","痛苦指数"过高,应该对官员问责甚至处分。这真是一剂猛药。
当GDP作为考察政府官员政绩的第一指标的时候,政府官员会放纵甚至明里暗里助长房价,可当让“住房痛苦指数”成为考察官员政绩的刚性指标的时候,政府官员会压抑和猛降房价,并努力增加老百姓的收入。
关于这一点,只要看看住房痛苦指数的计算公式,你就会明白。该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住房痛苦指数=商品房的平均售价(平方米)÷人均月收入
“住房痛苦指数”就是“住房幸福指数”,其改变的临界点是1,“住房痛苦指数”大于1时,该指数为“住房痛苦指数”,当“住房痛苦指数”小于1时,“住房痛苦指数”便自动升级为“住房幸福指数”了。
例如:纽约(0.65)、新加坡(0.77)、伦敦(0.38)、东京(1),他们的住房不是“痛苦指数”而是“住房幸福指数”。
让人欣慰的是,中国己出现了第一个享有“准住房幸福指数”
的城市,那就是重庆。
对于重庆的房价,在2007年3月20日8点,上海东方卫视播出的《杨澜访谈录·房价》,在这期节目中,杨澜就“房价”采访了重庆副市长黄奇帆。黄奇帆说,去年重庆主城区商品房平均价格为2700元/每平方米,主城区居民月均收入也在2700元左右,基本实现了1:1。
如果该统计数字准确无误,那么,重庆正在实现从“住房痛苦指数”向“住房幸福指数”的过渡性转变。
也许,重庆仍然会有很多对住房不满意的民众。"住房幸福指数"是一个渐进的指数,现在,重庆也才刚刚碰到了这根线,"住房幸福指数"还将从等于1向小于1前进,也就是说,房价的涨幅要低于收入的涨幅,如果能跌到0.6甚至0.5以下,那时,"住房幸福指数"才会显示出它真正的价值。
重庆之外,中国“住房痛苦指数”最低的城市是乌鲁木齐,其“住房痛苦指数”为2.33。中国“住房痛苦指数”最高的城市是北京,其2006年10月“住房痛苦指数”为6.39。
请注意,“住房痛苦指数”是一个非常灵敏的变数,因为影响它的几个参数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地变化,随着房价的起落、收入的增减在不断地变化。正因为如此,正因为它是一个可度量的变数,所以,它有很强的可考察性。
如果,“住房痛苦指数”能够成为考察政府官员政绩刚性指标,出现在政府官员的《述职报告》中,并成为决定政府官员职务升迁褒贬、处分或奖励的刚性指标,那一定会使房价快速下跌,老百姓就业增加、收入增加的发动机。
那将是百姓之福,中国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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