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再审原告不到成谈话录(陪审员说法146)
(2021-05-31 16: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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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再审
第一次赴二中院开庭陪审,怀着好奇,我一路和法官们坐车前往。没想到做法官的还要会驾车,因为人手紧的关系,审判长今天亲自驾车。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冒雨赶到的位于静安区的法院,找到了在2楼的C216法庭,长长的走廊,两边都是一间间的庭室。和奉贤法院高爽宽敞的审判庭大楼不同,行走在外廊里,有进宾馆的感觉。哈哈。
3名被告,其中2名单位被告人华美和灵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很快当场,但是原告甘某杰迟迟不出现。法官告之开庭前已经通过各种方式传达给原告,虽然没有收到他明确的答复,但可以算作送达。
原本13点半开庭的,延迟到了14点半。因原告最终没有出现,开庭改为谈话记录。因为其中的一名被告人正在周浦监狱服刑中,申请到提审也是不易,所以通过远程的视频庭审,就案件的许多问题和事实,法庭对三位被告人进行询问和调查核实。为后期的案件审理,提取证据和材料。
原来,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奉贤法院在2017年的一审判决。但是,一审中的第二被告人灵泰公司辩说原告甘某杰和正在服刑中的第一被告人屠某根之间存有恶意串通损害灵泰和华美公司合法权益行为,故支持华美厂的再审请求。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就原法院对涉案尚欠工程款数额未予明确查明,且在本案再审过程中出现新的证据。2018年民事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要求奉贤法院再审。才有了今天准备在二中院开庭一事。
所谓的谈话,和开庭差不多,还是全程的录像,同样有陪审员,只是其中的环节不同,重点在事实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