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不诈骗,各说一词(陪审员说法147)
(2021-05-31 16: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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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不诈骗,各说一词(陪审员说法147)
(2021年4月29日)
今天的被告人陆某红,从一开始法官让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和罪名,进行自我的表态时,就推说让辩护人来说。但在法官的坚持下,他只好硬着头皮来应答,但也时不时的把眼光投向两位辩护人。
对于是协议书还是分包合同,是定向金还是工程保证金,这些名称的不同,对案件的审理似乎有关,但主要还是看涉及的内容和案情发展的走向。
对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同样不是看他是否口头认罪,而是否真正能从事件的发展前后有清醒的认识。今天的被告人也是在矛盾中,认罪又辩解,并没有真正的服罪。
对于被告人的检举行为,没有得到公诉机关的认可。而这点,辩护女律师很激动,并说被告人因为在羁押中,自己是无法去取证的。特别是被举报的人,也已被刑拘。两名律师都是极力的为被告人无罪或缓刑的建议,这和公诉人给予10多年的刑期有着巨大的悬殊。
在我的眼里,一个刚成立不久的装饰公司,要承接上海地铁的大工程,除了人脉,还有实力。如果,自己心里没有鬼,忽悠别人投资,不能拿到工程,最终纸是包不住火。任何想走捷径,不脚踏实地的人,都是自食其果。
对于涉案未还金额也有着极大地差距,167万元还是19万元,以及协议书等审判长李晓杰都要求辩护人提供相关地证据给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