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构成诈骗高房价最终救她(陪审员说法69)
(2020-01-10 08: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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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审判长吴法官说,这是一起一房二卖的合同诈骗案,我一听,就对被告人来气,怎么可以这样去赚昧心钱,真该严惩。
随着庭审对整个案情的了解,慢慢对这个1972年出生,初中学历,户籍安徽安庆的被告人汪某荣女子,有了新的认识。其貌并非精明强干女汉子形象,倒像个农村大妈,在法庭上基本垂头丧脸,有气无力的回答法官、公诉人和律师的提问。其实,她是自己有着企业,据说是服装行业的,且在老家也有房产的。
辩护律师表示,被告人和一般的一房二卖有些不同,最初动机是企业资金短缺,急需周转,所以把房卖给第一家马某慧,但没有办理过户,对方的资金也没有全部到位,被告人只是把家里的钥匙给了对方。虽然有房产居间合同,但还没有签署最终的销售合同。迫于急需资金周转,被告人又把房子抵押给第二家凌某。借得了人民币45万元,实得40多万元,即半年的利息4.5万元。关键还是补办了房产证,
做实了一房二卖。
上述案件发生在2013年底到2014年4月间,被告人之后玩起了失踪,最终该套位于奉贤金汇的房子被法院没收并拍卖。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套房没想到多年后,因房价的高涨,拍卖得了200多万元。反而因此被告人还清了被害人的损失,甚至还能多赔偿被害人。无意中,这套房子为被告人减轻罪罚起了一定的作用。
可以猜测,被告人现在一定在窃喜,因祸得福。在法庭上,她表示这件事,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以后要重新做人,用余生为社会多作贡献和力量。这些应该是她的肺腑之言。这起诈骗案,用简易程序审理,也采纳了有关缓刑的建议。最终当庭一审判决,判三缓三,罚金五万元。
这种案情大逆转的事,还是不多见的,很有戏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