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行长成囚犯(陪审员说法57)(2019年5月28日)
(2020-01-08 18: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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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上海闵行人,原某银行奉贤支行副行长,夏某,2012年初至2013年11月,陆续向其朋友周某某、朱某等人借人民币2400万元,将该款投入董某某经营的上海某机械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11月董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致使资金无法兑付,被告人夏某因此欠下巨额债务。2014年7月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情况下,以资金周转、调头寸为由,许诺支付高额利息,隐瞒将借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骗取被害人张某10万元。
庭长华法官还是一如既往的对被告人人性化的态度,考虑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夏某身体健康问题,让他坐下受审。
本案因为被告人的认罪,故用简易程序审理。
在最后被告人有权作最后陈述时,被告人表示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这也是许多的被告人最常说的一句话。审判长指出,“你难道没有悔过吗?特别对被害人没有愧疚吗?”是的,像这种诈骗案,被告人往往都只是想到自己的损失,很少会想到其他人的利益。所以,华庭长的一席话是一语中的、又发人深省。最后华庭长告诫被告人缓刑期间一定不能再犯法,不然收监。
当庭一审判决,判3缓3,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