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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把火,三进宫》(陪审员说法9)

(2018-07-18 15:16:33)
标签:

教育

时评

杂谈

文化

分类: 陪审系列

《两把火,三进宫》     (陪审员说法9

201854日)

 

 

听说今天的案子由刑庭的庭长华社光亲自审理,我很期待。这是我做人民陪审员以来,第二次和华庭长一起出庭,上一次是在去年12月审理的一起赵某某盗窃案。旁听席已坐上了七、八位的观众。被告家属请的辩护律师得到允许,在书记员刘丹的陪同下,庭前和被告人见面。戴着眼镜、面带微笑、文气秀丽的本案主审女法官余红先一步到场,法律专家老法官华庭长迈着稳健的步伐,缓缓走来。10:15分,准点开庭。

被告刘某,男,1981年出生,汉族,初中,无业,上海奉贤人,居住在奉城镇。曾于1999年因盗窃罪劳教一年;2000年因盗窃罪被判11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6年因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10个有期徒刑。

这一次,于20178月和9月两次在居住的小区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停放在楼道里的车辆,致使5辆车受损,价值共22多万元。故因涉嫌放火罪拘捕。

庭审中,被告刘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告对5辆车的车主都不认识也没有纠葛,完全是无理由的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利益和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律师为其辩护道,被告刘某当天因老婆回了老家,又喝了酒,刚和出租车司机起冲突,心情不好才点火烧车。但这起放火案是被告因其他涉嫌寻衅滋事受公安传讯时主动交代的,有自首情节。另外,被告已对被害人给予了经济上的补偿。考虑到目前法律条款设定的重大财产损失金额为20万元以上,刚刚过线,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甚至缓刑。公诉人对缓刑的请求予以反驳,但建议法庭在310年期中量刑。

在庭审中,站在被告席上的刘某边听边流泪,并不停擦拭。旁庭席上他的老婆也流泪不止,把头深深埋下,他的父母和姐姐等家人均在抹泪。这也是我参加的近10次案件中,现场人员泪奔最多的一次。

华庭长柔中带刚、一字一句地问被告,你最后还有什么说的?答:我的原因,让被害人受损,也对家人和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对他们都说一声对不起。再问,你还想第四次站在这里吗?答:不原意。出来后要报答家人,报答社会。

合议庭根据刘某有自首、认罪、赔偿等情节和态度,以及有前科和立法原意等综合因素,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一审宣判刘某有期徒刑6年。

这起案件,被告既有激情犯罪,又有故意犯罪。特别是二次放火,性质恶劣。事发后,虽不是完全主动自首,但在法律的威慑下,还是自觉交代了放火行为,让两起放火案水落石出,还老百姓安宁。同时对被害人的经济补偿,并取得谅解,也是悔过表现。火灾虽只是5辆车的损失,但对于老旧小区若引起更大的灾难,后果不堪设想。

今天被告和他家人在法庭上流下的痛恨和悔过的泪水,希望能唤醒被告,特别有前科劣迹的,必须悬崖勒马。不然,只能受到法律的严惩。期望能在狱中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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