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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路抢劫致人10级伤残》(陪审员说法8)

(2018-07-18 14:57:21)
标签:

时评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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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陪审系列

《夜路抢劫  致人10级伤残》(陪审员说法8

2018427日)

 

 

两名男法警带着一位身材高大的疑犯站到了被告席上,我朝前望去,疑犯脸色微红,眼神迷离下垂,但挺着身,仰着脖,一副老监犯的样子。果然,细看台上的起诉书,被告名叫成某某,19722月出生,汉族,初中,无业,上海虹口人,暂住奉贤金汇镇。从19954月因犯惯窃罪被虹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5年、2009年、2011年又分别犯抢夺罪被黄浦、虹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56个月及罚金。

这次,2017年的12620:45分,成某某驾着摩托车尾随骑着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李某某女士,抢夺背包,获得552元价值的手机和人民币若干,并使被害受伤。

法庭上,女法官余红义正词严的问被告,你为什么一直要犯。被告无从回答。只是说,这次自己是鬼迷心巧。回答问题时还常用上海话,被审判长制止,让他用普通话说。因为庭上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师表示,刚才被告的话只能听懂三分之二。

公诉人建议,被告是5年内累犯要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辩护人说,因为被告第一次犯罪后刑期很长,去了新疆服刑,老婆和他离了婚,小孩由他母亲照顾。出狱后又没有好好工作,就这样一次次地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次表示认罪受罚。据说今年9月份被告原虹口的动迁房可能交房,到时候才能有钱给予受害人赔偿。

当天,被告的儿子和被害人都在旁听席上。被害人那天是在下班路上受害的,当时倒地半小时后才被人发现救起,已化去医药费3万多元,都是问亲戚等借的,她也是个低收入的打工族。现在工作也上不了,经济陷入了困境。说因为是刑事案件,目前单位还没争取到享受工伤赔偿的待遇。这次判决后,她将另起诉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

休庭10分钟后,一审判决,成某某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的儿子,是个20多岁的年轻人,虽长得也高大,但说因从小营养不良,体质很差。现在打工干不了重活,也常常失业在家,就靠每月900元的低保和亲戚间的救济过日子。虽有心为父亲的犯下罪还债,但也无力为之。走出法庭时,我听到被告的儿子对被害人弱弱地问一句:“姐姐,能加你的微信吗?等我有能力了,一定会补偿你”。被害人犹豫了几秒,还是互加了微信,并一起向法院外走去。看到这一幕,我一直沉重的心,似乎轻松了一些。为两个受害的家庭和两个受害人感到一丝的宽慰。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人心的善良和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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