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有一种善政叫“带押过户”,应尽快推广
(2022-10-11 10:58:42)王学进:有一种善政叫“带押过户”,应尽快推广
首先应该肯定一点,即“带押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明确提出:抵押期间,抵押人原则上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该规定使“带押过户”具备放开的法律条件,许先生一案标志着《民法典》的规定已在宁波落地。
其次要肯定,“带押过户”是一项善政。咱不去探究许先生出售房子的原因,也许是工作调动,也许是买了改善房,亟需出售旧房,回笼资金买新房或者装修,如按照老办法,一时半会筹不齐87万元房贷,只能干着急。“带押过户”不仅帮他们解决了筹款难题,“同步办”“合并办”“合并审”的“三合一”组合登记方式,还极大地节省了买卖双方的办事时间,方便快捷,不由人不叫好。
从许先生一案可知,“带押过户”是对二手房交易流程的重大优化,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从市场层面看,“带押过户”对提高二手房流通性、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有一定促进作用。由于优化后的交易模式高效、降本,一定程度上能刺激新市民刚需以及老市民卖一买一的换房需求释放,激活二手房市场活力。同时,随着二手房交易量增加,贷款需求加大,这对银行来说也是一大利好。从宏观上说,“带押过户”也是对中央提出的“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的重要实践,可以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既然是善政,我们不但要把它推广开来,而且要把它做得更好,善上加善。较之深圳、济南、南京、苏州、无锡等地正在推广的“带押过户”模式,宁波有所创新,在“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模式基础上,推出“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许先生一案与之前试点办理的“带押过户”不同,此次买卖双方的贷款机构为两家不同的银行。针对新的业务类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集相关银行和中介人员反复协商、研究,打通业务壁垒,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了房屋转移、抵押权变更、抵押权转移“三合一”组合登记,在全省开了先河。
可见,“带押过户”与很多行政事项一样,只要行政机关和金融单位转变服务观念,立足于为民办事的宗旨,完全可以在简化流程、破除业务壁垒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说到底,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只要改掉“非不能也,而是不为也”的惯性思维,类似“带押过户”这样的善政就会不断推出,造福广大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