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教室要不要安装摄像头需从长计议
有宁波市民在民生e点通上发帖,就鄞州区某知名重点初中提出要在教室内安装摄像头一事,旗帜鲜明地表示坚决反对,理由很简单,就是老师的上课内容和学生的发言表现都是属于个人隐私,在教室安装监控就是干涉了公民的私生活,为此,该网民请求鄞州区教育局制止学校教室安装摄像头!(10月12日中国宁波网)
教室该不该安装摄像头?是个老话题,一直来争议不断。主张装的,看到的是有利的一面,如监控可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可以维持班级秩序,家长可以实时了解自己孩子在学校的表现,考试时可以用来维持考场秩序;反对的,理由就一条,即侵害了师生的隐私权,权衡利弊,各地学校有选择安装的,也有不安装的。
公民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师生的教学行为属于隐私权范畴,那教室就不应该安装监控,否则就是违法;如果不是,则安装也未尝不可。我的理解是,教室是公共场合,教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属于公共行为,应该接受校领导、同事、家长等的监督。这是就45分钟的上课时间来界定的。如果是在课间休息时间或者放学后,师生做一些与教学无关的私事,外界就没有理由通过监控去监督他们的一举一动,否则就是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
问题的复杂性正在于此。所以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章第24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这就是说,在学校管理的范围内,如校门口、食堂、寝室、操场以及在教室这样的公共区域,学校是可以安装监控,来规范师生行为,以及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的。但要注意一点,必须要建立配套制度,不能滥用监控。尤其是在寝室和教室等具有较大私密性的公共区域,监控设备的开启关闭必须要有严格的规定,不能全天候地对师生实施实时监控。
故此,我不完全赞同该网民的意见,也不认为鄞州区教育局要出面制止某重点初中安装摄像头,我只想对鄞州区某知名重点初中进一言:在正式决定安装摄像头之前,务必征求教师、学生、家长和家委会的意见,在征得多数人的意见后,再做决定;与此同时,必须要就如何规范使用监控、尤其是不滥用监控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师生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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