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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为戴头盔较真的交警点赞

(2019-03-29 09:34:28)

王学进:为戴头盔较真的交警点赞

 

28日开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启动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现场劝导活动,未佩戴头盔的车主必须在现场教育点观看12分钟的安全警示片并签订承诺书才能离开。(329日《绍兴日报》)

笔者虽是有车族,但偏爱骑电动车,大凡在市区出行都骑电动车,但从不戴头盔(购买电动车时配发的头盔早就扔掉了)。因为嫌烦,且不很清楚戴头盔的重要性。及至28日晚,从媒体和微信圈中获悉自41日起,交警要对不戴头盔的骑行者进行诫勉教育,才匆匆忙忙购买了一顶头盔。29日一早,就戴上头盔赶赴单位上班。感觉挺爽!

 原以为,交警此番专项行动与其他的运动式行动差不多,过不了几天就偃旗息鼓了,谁知不是那么回事。看来这次交警是动真格了。从报道中得知,交警还真的与那些骑车不戴头盔的市民杠上了:拦下并将他们带到现场教育点,要求他们观看12分钟的安全警示片,签订承诺书后才能离开。

看了此消息,我真的很感动。交警叔叔,好样的,谢谢你们!你们的较真,正是为了我们的安全。你们越较真,我们的安全越有保障。要不是你们的劝导教育,我不可能知道,去年我市电动自行车及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数占总死亡人数的30%。而其中,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中,95%的死者是由于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头盔,造成颅脑损伤致死。现在我明白了,戴不戴头盔,事关电动车主的生命安全,兹事体大,马虎不得。

 安全至上,生命无价,正是秉持这一人本理念,交警部门才不惜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如向市民免费发放大量头盔),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对此,广大电动车主都应铭感于心,向交警叔叔说声谢谢!与此同时,我们要自觉配合这次行动,不要自以为是,跟交警较劲,硬是不戴头盔出行。

 与以往交警执法动辄就是罚款、扣分不同,此次执法重在劝导教育,更加人性化,更加温和柔性,这样也更能令被抓现行的市民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育,效果自然也更好。

综观此次专项行动,无论是执法理念还是执法手段,都较以往有所进步,受到了市民的普遍赞许。故此,笔者萌生了更高的期许:在事关民众健康安全等民生问题上,包括交警部门在内的所有政府部门都应该执着于人本理念,较真较劲,绝不敷衍,不走过场,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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