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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张曙光的供述再证院士制度非改不可

(2013-09-13 10:26:12)

王学进:张曙光的供述再证院士制度非改不可

 

   张曙光在10号的庭审中供述,其收受的2300万贿款用来参评院士,斯言一出,舆论哗然。11号中科院回应称,此前,中科院未收到与张曙光“花钱参评”有关投诉,如一旦查实,有哪位院士有受贿等违法行为,除其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中科院还将按照院士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欢迎社会监督。(9月12日《新京报》)

   中科院第一时间就张的供述作出回应并表明态度,值得肯定。不过这则声明还有几处让人看不懂,一是即然声明“近年来进一步加强了院士增选工作中各类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怎么没发现张曙光的贿选行为,说是未收到与张曙光“花钱参评”的相关投诉?收到钱的人当然不会投诉,问题是,在张两度贿选且贿选金额大得惊人的情况下,中科院竟然一无所知,这是否说明缺乏对增选过程的监管,所谓“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只不过嘴上说说而?二是张的庭前供述本身就是“投诉”,中科院只要会同检方问问张曙光,这些钱打点了谁,就能破获这起案中案,何须等待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后再来对受贿人问责。

   中科院不必满足于“张曙光两次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但均未当选”这一既成事实,而是要反思张曙光为何会差点评上院士。07年参评时,张差7票落选,09年再度参评时以1票“饮恨”,也就是说,只差那么一点点,张就成功当选院士了。至于缘何落选,张认为是技术准备不足,为其提供贿款的商人则认为钱没送足。如果张出手再大方一点,说不定张09年时就成院士了。不过,这样一来,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张曙光就具有了双重身份,多出了一重院士身份,然后张再供述,他的院士帽是花重金买来的,如此,中科院的洋相就出大了。

   幸亏啊幸亏,张曙光因钱少之故功亏一篑,总算多少保持了中科院一点点颜面。

   人说事情没有假说,但在张曙光参评院士这件事上面必须假设,如果张曙光凭学术造假(他参评的学术专著《铁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系雇佣专家学者捉刀代笔完成的)和贿赂院士评委终获成功,那么至少说明现行的院士制度存在以下致命弊端:一是学术把关不严;二是某些担任评委的院士品德不良;三是张的行贿事实表明参评院士成功与否取决于金钱的多少,换句话说,此前学术界流传“有人说,你要当院士,没有几百万元的公关费拿不下来”的说法并非虚言;四是张曙光不惜重金贿选评委谋得个院士当当,证明院士的帽子性价比特高,即附着在帽子上的政治、经济、学术等的利益大得惊人。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在中国,院士并非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一个权力符号,它对应着副部长的行政级别,对应着不菲的科研经费和丰厚的工资奖金、住房待遇、医疗保障等等,可以说是一本万利,所有才会有那么多官员想跻身于院士行列,才会有像张曙光那样的人,即便耗资千万,也要买顶院士帽子戴戴。

眼看二年一度的增选院士活动又要开始了,虽然中科院声明要按照三个“严格”确保院士增选工作公平公正,但我不大相信真能做到。因为此乃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老方法,没有找准病根所在。

综合近年来曝光的一系列院士增选的负面消息,尤以此次张曙光曝光的案中案为代表,足以认定,要杜绝院士增选中的腐败现象,关键是要改革院士制度。一是改名,由“委员”替代神化了的“院士”称号,即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改为中国科学学会(中国工程学会)会员。美、英、日、德、法等绝大多数科技发达国家都是这么叫的。二是增加院士“实习考察期”,设立退出制度。三是与非学术因素“脱钩”,保持院士称号的学术性与荣誉性。什么副部长的行政级别,一年能享受多少超高待遇等等,均应取消。四是不允许官员参评,除非他们辞去官职,以避免行政权与学术权结盟通吃官场、学界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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