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判处截访人员,也不能放过幕后真凶
(2013-05-15 08:05:00)王学进:判处截访人员,也不能放过幕后真凶
再回到本案。就案论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无可厚非,王等人必须为他们非法拘禁和殴打上访人员接受法律惩罚,但作为主持正义的法院,如此判决并不能很好地达到支持正义的审判效果,因为受审的只是爪牙,元凶并未得到追究。既然王高伟已经供出了上线,法院就不应该放过上线。毕竟,做出截访决定、聘请王等人在京设置截访点、给他们支付报酬的是信访局,加上疏于对被聘请人员的监管,导致非法拘禁行为的发生。参照《信访条例》第三条、第四十条规定:对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目前的法治进程论,法院一般不会对禹州市信访局和白中兴追究刑事责任的,但至少应该把禹州市信访局在本案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行政责任和司法责任报告禹州市党委政府,提请当局对信访局领导和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非如此,就难以阻止非法截访案的再度发生。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非法截访案的始作俑者乃地方当局,由于地方当局片面强调维稳,把稳定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去落实,因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做下诸多侵害公民人身权益的事。论追责,首先应该追究地方当局的责任。现在,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可以说是为信访问题回归到法治本位迈出了第一步,积极意义自不待言,接下来,笔者希望司法机关能更进一步,由追究直接责任人,对非法拘禁的截访人员处以刑责的同时,也须对背后的幕后主使者即政府部门一点颜色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