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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话说绍兴人的闯红灯乱象

(2012-12-21 1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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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话说绍兴人的闯红灯乱象

   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最近,市民闯红灯现象越来越严重了,简直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红灯亮时,哪怕车流滚滚,也照闯不误。行人闯,骑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的闯,更有那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更是横冲直撞,根本不把红灯放在眼里。有时红灯亮过一会,待车流稀少或者没车经过了,闯的人就更多了。此刻,他们走在红灯管辖的大街上,犹如闲庭信步,爽得不得了。
   不妨以昌安立交桥下的红灯为例。此前这儿没装红绿灯,但自从晚报报道了发生在立交桥下几起车祸后,交警在104国道和中兴路交叉口的桥下装了红绿灯。原本以为,这样一来,此地会太平些,天晓得,这样一来,反而更加乱象丛生。你道为何?因为不知是谁定下的规矩,此地的红绿灯好像只管机动车,根本不对行人和骑车的起作用。所以,此地就出现了全天下难得一见的奇观:红灯亮时,机动车停了,但行人和骑车的畅行无阻。
    还有更稀奇的。鉴于此地闯红灯现象严重,交管部门每天一早一晚都安排一个交警站在立交桥下维持秩序。但每次经过,我总发现这位交警纹丝不动站在原地,从来不做手势,酷似黑猫警长,不,是橡皮警察。最近,不知为何,这位橡皮警察也下岗了。估计实在管不过来,干脆撤了。这样一来,结局更糟:有红绿灯比没红绿灯更容易造成堵车或交通事故。
   为什么?因为当直行道这边的绿灯亮、机动车开始通行时,横行道那边的红灯亮起,按理,那边的行人和骑车人当停止不前,但他们照旧通行,这样,极容易被车撞到,或者因人车混杂,造成堵车。20晚,我从城东游泳馆游泳回来,骑车经过立交桥下,又一次碰到了大堵车。所以每当妻子驾车经过此地时,我都要再三再四提醒她:此地红绿灯纯粹是摆设,万不可当真,不然会撞到人的。
    有时我实在看不下去,希望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阻止行人闯红灯,待红灯亮时,第一个停在标志线外面,但一点不管用。就在刚才,我在骑车来单位上班的途中,路过中兴路和横街交叉口的红绿灯管制区,适逢红灯亮起,于是停下,满以为能起个示范表率作用,殊不知,没一个跟着我停下,有几个嫌我堵了他们的路,在后面拼命按喇叭,把我当成呆子。我气不过,干脆不理睬。此回,这个呆子,我是当定了。
    但说来惭愧,我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不但在立交桥下甚至在其他路口也闯过红灯,所不同的是,闯了红灯,我会反思,会自责:难道这就是中国式的闯红灯吗?我能因为随大流闯红灯可以免遭良心的谴责吗?为此,我一次次自责,但眼看大家都闯,我也就跟着闯了。这算什么事呢?我恨自己太不争气了。
   我自认不是高境界的人,但绿灯行、红灯停的交通知识从小就晓得,也深知这是一种公民意识,人人必须具备。我相信,绝大部分市民也懂得这一公民常识。可为什么就是做不到呢?原因无他,就是没接受过处罚,没教训,换句话说,就是惩戒不到位,执法不严。
    虽然市区各主要路口都挂着一个小牌牌,上写: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可谁曾见,有哪位闯红灯的人被罚了?我们不缺的是禁令和罚则,欠缺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事不认真,爱做表面文章。问题症结就在于此。
   不要迷信国人的自律精神,也不要指望媒体宣传,——近来媒体正在讨论的“中国式过马路”原本是想借助媒体造势提醒国人遵守交通规则,不料,讨论反而给了国人闯红灯的一个理由,大家闯得更加心安理得了,重要的是照章办事,严格执法,交警应该像处理闯红灯的机动车驾驶员那样,罚款加扣分,不但给闯红灯者处以罚款,还应通过媒体曝光或者通报单位或者记入公民诚信档案,这样,看谁还敢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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